绥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职责

发布日期:2019-06-13 11:02   作者: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次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探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行为、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等工作,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三)负责规范全县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对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审批事项办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四)负责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垂管部门、双重管理部门设置的窗口以及进驻的各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工作;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和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规范和监督;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牵头制订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办事流程、管理办法,并组织协调和督促进驻单位实施;负责对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监督。

(五)负责办理投资项目、市场服务、文教卫生、安全监察、住建交通、自然资源、园林水利、民族宗教、会计采购、盐务旅游、商贸流通、档案、稳评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六)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的信息化建设、网上审批和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电子监察系统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大厅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中介机构综合服务网络应用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和指导镇村政务服务工作。

(八)负责对进入政务服务平台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及其他政务服务等事项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督办等工作,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负责与市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政策衔接、信息推送、联系配合工作;研究制定审管分离、审管联动、协调配合、相互制衡工作机制。

(十)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