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责

发布日期:2019-06-13 17:52   作者: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次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开展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围绕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向中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报送信息,反映各方面动态。

(三)负责拟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镇政府请示事项相关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各镇之间和县内外有关工作。

(四)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文书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和会议组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五)负责督办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组织县政府承担的中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意见提案以及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协调县政府领导同志参加的重要公务活动,承办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对口的接待工作。

(八)负责县级机关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十)负责《绥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电子政务中心机房的管理和运维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全县金融工作,协助和配合驻绥金融监管机构做好全县各类金融保险机构监管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全县外事工作,因公出国境管理和外宾来访考察的服务工作。

(十三)领导、归口管理县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负责县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单位概况

单位负责人:刘锦锋

联系地址:绥德县名州镇小街4号政府后楼211室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12-5629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