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工业商贸局部门职责

发布日期:2019-11-18 15:44   作者: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次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有关工商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县域工业化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商业和信息化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实施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培植经济主体;组织实施全县工商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全县工商业和信息化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并促进工商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进产业结构战略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根据中省市县有关规定和经济发展实际负责全县机械(装备制造业)、治金、钢铁、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建材、电力、手工业、工艺美术业、市场体系建设、市场秩序监管、商品流通管理以及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的管理工作;推动全县工商业和新兴产业的融合发展;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有关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监测分析全县工商业和信息化经济运行数据,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政策性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商业和信息化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工商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工作。

(四)利用多规合一成果,结合工商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规化,负责提出全县工商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中省市县规定权限推进全县工商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贯彻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有关中省市县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县加工业、商贸服务业、流通业和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发展;引导企业对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六)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工商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

(七)贯彻中省市县有关招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在职能权限范围内负责实施工商业和信息化产业的招投标工作,拟订全县工商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室内装饰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包括室内装饰工程项目水暖电及室内装饰工程项目的监管验收等工作;负责全县各类矿产资源调研、论证、立项、勘探、开发等工作;负责对矿产资源开采和利用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工作。

(八)按照中省市县规定的权限拟定现代流通业重点发展设施的布局规划,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广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负责商品流通的行业监督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的流通管理;制定市场应急预案,促进城乡市场协调均衡发展。

(九)贯彻落实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负责市场经济秩序的执法整顿工作:包括直销与特许经营管理、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袋有偿使用管理;负责煤炭市场、成品油市场、原油市场、外派劳务市场、典当业、租赁业、美容美发业、洗染业、室内装饰、旧货流通、再生资源利用、旧机动车交易和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家庭服务业、家电维修服务业、酒类经营市场等特殊行业和重要商品的管理;负责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化发展的规划、组织、实施、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对外劳务输出工作;在县域内负责组织实施产业节庆、成果评选、促销会展等各类新型商务活动。

(十)按照中省市县规定的权限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政策,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积极发展对外经济贸易。

(十ー)负责制定石雕产业发展规划,推动石雕企业的整合重组,引导企业向着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促进石雕产业可持续发展。

(十ニ)根据全县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挖掘本地传统工业商贸产品文化优势,培育和打造地方名优产品和品牌,实施产业和品牌孵化招商推广工程。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绥德小吃”品牌化、产业化发展战略。

(十三)负责全县食盐专营管理,制定盐业产业政策,组织落实国家食盐和食盐制度供应应急管理。

(十四)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县域工业化、县域工业集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及发展运行情况的分析、监测、评价和考核,促进结枃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强对资金、电力、水、土地、人才等生产要素供需的协调工作。

(十五)负责中小企业信息化及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服务机构贯彻构对创业者和中小企业开展购买服务。指导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工作;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的发展和融资担保机制的建立,负责民营企业招商引资与合作交流,指导企业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发展外向型经济。

(十六)负责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创新,开展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市场开拓、专业化发展和品牌建设;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催生小企业;依法维护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

(十七)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 单位概况

单位负责人: 叶迎平

办公地址: 绥德县名州镇小街4号县政府前楼3楼54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 0912-562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