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2-04-12 16:55   作者:   发布机构:供销联社   浏览次数:次  

1、行使对全县各公司、各基层社的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的供应,农副土特产品的购销,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

2、贯彻中、省、市、县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促进合作经济发展。

3、指导基层供销社的改造,社属公司改革,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兴办专业合作社、村级服务社及为农服务网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职能。

4、围绕全县“三农”工作大局,对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农村日用消费品购销网络建设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帮助农民解决买难卖难问题。

5、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加强乡镇供销社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协调社与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6、指导供销合作社发展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开拓城乡市场,为全区合作经济组织提供服务。

7、指导全县供销系统的组织队伍建设和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供销合作社干部和职工的教育培训。

8、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