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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绥德年鉴
发布日期:2019-04-13 15:44   来源:   作者:   发布机构:   浏览次数:次   打印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全县上下紧紧围绕“区域中心城市、生态宜居示范、红色教育基地”三大目标,准确研判,锐意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注重经济发展,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93.97亿元,同比增长10.1%;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0.13亿元,同比增长10.7%;完成财政总收入4.06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34亿元,同比增长8.6%;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39亿元,同比增长16.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889元,同比增长8.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21元,同比增长9.3%,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

——注重精准施策,脱贫退出稳步推进。围绕全县脱贫攻坚“15510”实施方案,严格“5773”脱贫退出标准,完成全部贫困村出列、1229329881人脱贫退出任务,贫困发生率降至1.19%,全县脱贫退出工作通过市级核查,在全省上半年考核中名列第五。落实产业扶贫资金3.59亿元,占2018年度整合到位涉农资金的67.58%,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60个,打造“三变”改革示范点16个,带动贫困人口1243831787人。发展以郝家桥村、郭家沟村等为代表的乡村文化旅游,带动贫困人口7951750人,旅游扶贫模式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推广。累计建成23个村级光伏电站和7个多村联建电站,带动贫困人口634015978人。建成电商公共服务中心1个、服务站120个、代理点219个,带动贫困人口8103500人。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4028人、自主创业101人、技能培训672人、造林劳务4000人次、安排生态护林员267名,发放生态补偿金138.84万元。完成移民搬迁10641687人、危房改造1020户。发放教育资助资金928万元、助学贷款1300万元。贫困人口住院报销20734人次1.26亿元,拨付低保、五保、残疾人、临时救助等补贴1.05亿元。累计投放扶贫小额贷款55562.64亿元。完成乡村道路绿化300公里,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工程199个,实施通村道路提质工程388公里,建成标准化村卫生室105所。落实邗绥扶贫协作项目8个,投入资金3225万元,其中,毛绒玩具社区工厂建成并试运行。“3+X”帮扶成效显著,累计投入资金4753万元,帮扶贫困群众9136人次。用好李润芳300万元“公民道德建设基金”,开展各种模范人物和新民风评选表彰活动66场次,在中省市重要媒体发表宣传报道350篇,全县105个贫困村全部建立了“爱心超市”,为3384户贫困户发放产业发展奖励资金1353.6万元。

——注重提质增效,现代农业快速发展。坚持“兴园区、建基地、强龙头、聚合力”的发展思路,累计建成现代农业园区7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838个,家庭农场196个。新建标准化果园2.98万亩,种植核桃5000亩,完成红枣降高塑形6000亩,核桃提质增效1万亩,果产业种植面积达45万亩。建成日光温室大棚703亩,种植西甜瓜8600亩、蔬菜3.3万亩、红薯3万亩、中药材4万亩。巩固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县成果,顺利通过国家有机认证示范县创建资格评审。累计建成规模养殖场3764个,羊子饲养量37.8万只、生猪17.3万头、蛋鸡115.1万只。粮食播种面积达41.6万亩,粮食总产量达9.5万吨,农业年总产值达20.39亿元。完成造林3000亩、退耕还林1.5万亩、森林抚育2万亩、沿黄观光路绿化23.7公里。完成小型农田水利项目投资1268万元,石家沟水库建成投用。扎实开展黄河和无定河绥德段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稳步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全力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完成无定河流域禁养区29个规模养殖场、36户散养户搬迁工作。

——注重项目带动,产业效益不断提升全年安排新续建项目83个,完成年度投资34.04亿元,开工率为75.9%,其中,242国道过境线、307国道城区段改造等33个重大项目圆满完工。27个灾后重建项目累计完成投资4.8亿元,体育场恢复重建、城区给排水管网等19个项目圆满完工,县城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恢复重建、步行街改造等8个项目进展顺利。大力扶持民营企业发展,为49家企业落实奖补资金235万元,全县工商注册企业达1964个,个体工商户6325个,21家规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速达8.6%,规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4.92%,非公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54.35%以上。绥德成为全省首批、榆林唯一无车承运试点县,共实现营业收入9.3亿元、增值税5215.7万元。发展电商企业、服务站和代理点360家,网络零售额达1.16亿元,线下交易额达9.67亿元,成为全市唯一的“阿里巴巴集团兴农扶贫绥德品牌站”县区。在丝博会、煤博会、陕港澳粤等招商引资会上成功签约22个项目,引资额达60.37亿元。

——注重城乡建设,人居环境持续优化。编制完成《绥德县县城总体规划(第四轮)》和180个乡村规划。开展旧宅基地腾退和增减挂钩工作,第一期流转指标360余亩通过验收,预计收益1亿元。完成土地统征200余亩、军产置换402亩。启动乡村振兴战略,制定示范村建设实施意见,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投入资金8700万元,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19个、美丽宜居示范村10个,其中郝家桥村被列为省级示范村、赵家坬村被列为市级标杆村,薛家峁村被列为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张家砭镇被列为省级重点镇建设示范镇。贯彻新《环保法》,开展城区大气环境治理、水环境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年空气优良天数达291天。完成中省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信访案件整改工作,无定河辛店断面水质由Ⅳ类提升为Ⅲ类,全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中名列全省第一。

——注重资源开发,文化旅游成效显著。以打造全国红色教育基地为目标,狠抓“一馆五址”建设,其中,绥德革命历史纪念馆完成初步方案和项目可研,郝家桥革命旧址正在进行布展方案设计和论证,绥德师范旧址完成教学区及后排窑洞建筑风貌改造,中共绥德地委旧址完成门前环境整治、后排窑洞拆除、地质勘察及布展方案初设,西北局及义合会议旧址完成项目规划设计、立项等前期工作,359旅司令部旧址完成部分拆迁改造和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郭家沟村成功创建为AAA级旅游景区,全县AAA级旅游景区总数达到5个。名州文化旅游街区在全省31个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建设中排名第三。陕北秧歌剧《米脂婆姨绥德汉》在榆林上演后反响强烈,民歌剧《山桃花开》完成编排。成功举办“首届农民丰收节”“我在绥德过大年”等活动。全县共接待游客308.44万人次,综合收入达18.14亿元,同比增长33%。满堂川镇获“榆林市旅游特色名镇”称号,郝家桥村、苏家圪凸村获“榆林市乡村旅游示范村”称号,绥德县被省文化厅命名为“2018-2020年度陕西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被中国西北旅游营销大会组委会、西北旅游协作区秘书处授予“2018丝绸之路中国旅游业态代表”称号。

——注重民生改善,社会事业不断进步。“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创建工作顺利推进,第八幼儿园建成投用,刘家湾小学、四十里铺重远小学、赵家砭小学完成教学综合楼建设,招聘特岗教师113人、专任教师41人。高考再创佳绩,绥德中学赵曦阳同学以683分的优异成绩被清华大学录取,绥德中学荣获全市“2018年普通高中提升教学质量突出学校”,县教育局获“2018年度全省基础教育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农合筹集标准提高到每人700元,参合率为99.84%,县内看病就医率达96.84%,绥德县荣获“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先进县区”。狠抓就业岗位开发,新增公益性岗位424个、市级协管员120个,城镇就业1985人,转移就业6.8万人,失业率稳控在4%以内。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各类参保人数达26.25万人。落实兜底保障政策,下拨各类救助资金1.9亿元,建成四十里铺、崔家湾和名州3个区域敬老院、36个农村老年活动室、26所农村幸福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保障了人民群众食药品安全。

——注重管理创新,行政能力明显提升。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2018年县政府收到“两会”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73件,已办理和正在办理69件,占建议提案总数的94.5%。严格执行信访案件包案责任制,县级领导累计接访311355人次,有效化解沿黄四镇群众移民搬迁、张家砭村与浩怀公司土地纠纷、呜咽泉村土地开发纠纷等重大信访遗留问题。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全县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3起,未发生3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注重“平安绥德”建设,共破获刑事案件310起,查处各类治安案件811起,行政拘留353人,强戒吸毒139人。深化“放管服”改革,设立“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八办四组”,成立绥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省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营商环境考评指标和服务意识明显提升。绥德县连续三年被市委评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先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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