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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 通过有关人事任免
发布日期:2021-09-27 08:18   来源: 绥德e播报   作者: 丁建飞   发布机构:政府办   浏览次数:次   打印

9月26日,绥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慕晓玲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慕探建、朱华、陈志毅以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刘涛、李亚明、黑兆龙、吴亮、李海军、何周光和县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1人,实到26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接受苏强同志辞去绥德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冯中彦同志辞去绥德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免去丁杰同志绥德县公安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刘涛同志为绥德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主任,李海军同志为绥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院长,吴亮同志为绥德县公安局局长。会上,刘涛、吴亮、李海军分别进行了表态发言,慕晓玲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并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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