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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人民政府关于申报位于名州镇呜咽泉村120.99亩国有建设用地权利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7-03 17:40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次   打印

各有关单位及其他权利人:

2018年县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依法无偿收回陕西鑫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名州镇呜咽泉村3宗共计120.99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近期不断有群众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其与位于名州镇呜咽泉村共计120.99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面积、位置、四至界限详见公告后附图纸)具有权属争议或者法律、经济纠纷。为摸清土地权属纠纷,保护权利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故依法进行申报权利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申报权利的公告内容

1.上述120.99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给陕西鑫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后因为该公司管理不规范和长时间未开发,现法定代表人又被判刑,导致无法确定上述土地上还可能存在的权属纠纷和法律、经济纠纷,故县政府依法向社会各界公告申报权利。

2.请与上述收回土地存在权属争议,法律、经济纠纷和其他情况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法定证件和相关权利凭证原件,前往绥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权利申报。同时请大家相互转告,申报结束后,县政府将根据具体申报登记情况,予以甄别和调查确认(如若虚假瞒报,一经查实,严肃追究)。

3.凡在上述公告时间内,逾期未申报权利者,视为自行放弃权利申报、自行放弃权利主张、无权属经济纠纷,相关责任自负。

二、权利申报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绥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徐辉

联系方式:0912-2355202    13992241826

地址:绥德县学子大道南段(绥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213室)

特此公告。

附件:位于名州镇呜咽泉村120.99亩国有建设用地示意图

绥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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