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属各单位:
根据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榆林市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榆政自然资规〔2019〕3号)和中共绥德县委办公室、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德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绥办字〔2019〕6号)文件要求,为了切实做好解冻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我县地处黄土高原地区,每年2至4月份是土体解冻期,受土体冻融及土体中的地下水作用的影响,极易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为此,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把防范春季冰雪冻融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治责任,全面安排部署,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针对春季冰雪冻融期地质灾害易发的特点,立即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本行业领域存在的各种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特别是对紧临黄土陡坡的村庄、居民点、中小学校、移民新村等人口密集地区、黄土陡崖下的房屋、窑洞,以及公路、铁路沿线和各类工程设施区域进行重点排查,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对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要逐点登记造册,及时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安全。
三、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镇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到岗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各镇要设置应急队伍,落实人员和物资,确保一旦出现灾情、险情,迅速组织工作人员赶赴现场,指导群众开展防灾工作。
四、强化组织,落实责任
为确保春季冻融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取得实效,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出发,切实加强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防治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各镇必须认真履行职责,高度负责地抓好各项防灾措施的落实。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当、责任不清或瞒报、谎报险情灾情,致使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将依法追责。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