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金融机构设有:人民银行、银监局监管办、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机构和保险公司等。截止2005年底,绥德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51430万元,较上月增加9691万元,较年初增加3092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所降;各项贷款余额62021万元,较上月减少了6877万元,较年初新增9053万

元,与去年相比有所增加。现金年累计收入1127691万元,累计支出1096778万元,净回笼30913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
一、中国人民银行绥德县支行
(一)基本概况。中国人民银行绥德县支行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中国人民银行绥德县支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上级行的授权,维护本辖区的金融稳定,承办有关业务,负责绥德、子洲、吴堡三县的金融稳定、货币信贷、金融服务和职能监管职责;负责绥德、子洲、吴堡、清涧四县的货币发行管理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绥德县支行现有在岗干部职工31人,根据人行西安分行批准的“三定”方案规定,职能机构设置为四股一室。
1、办公室。负责本行日常办公事务、法律事务、文秘、信息、人事、档案、保密、党建、宣传、工会、总务、后勤等;
2、综合业务股。负责货币信贷、金融稳定、内审、金融统计、调查研究、征信管理等工作;
3、货币发行股。负责辖区货币发行、回笼,现金管理及反假人民币工作等;
4、国库会计股。负责会计、财务、支付结算、事后监督、国库业务、反洗钱等工作;
5、保卫股。负责人行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中国人民银行绥德县支行工作职责。
1、中国人民银行工作职责:
(1)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2)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3)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4)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
(5)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
(6)监督管理黄金市场;
(7)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
(8)经理国库;
(9)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10)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
(11)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
(12)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
(1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2、中国人民银行绥德支行工作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绥德支行作为基层派出机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发挥窗口引导作用;
(2)负责辖区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
(3)负责辖区个人、企业征信业务的开展;
(4)负责辖区人民币的发行和管理人民币的流通;
(5)对辖区金融机构实施职能监督管理,确保辖区金融安全;
(6)经理国库,确保国库资金安全;
(7)维护辖区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8)负责辖区反洗钱工作的开展以及上级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具体业务办理联系方式:
1、办公室:     0912-5632657
2、综合业务股: 0912-5632681
3、货币发行股: 0912-5632701
4、国库会计股: 0912-5632627
5、保卫股:     0912-5632691
6、政务值班电话:0912-5648570
    中国人民银行绥德支行办公地址:绥德县名洲镇永乐路79号。
    邮政编码:718000
二、榆林银监分局绥德监管办事处
(一)基本概况。榆林银监分局绥德监管办事处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职责。
    根据银监会和省银监局的授权,榆林银监分局绥德监管办事处负责对绥德、子洲、吴堡三县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
银监会具体职责:
1、制定并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
2、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
3、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的业务品种;
4、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
5、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
6、对非法金融机构、非法金融业务活动进行认定,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
7、维护辖区金融秩序,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正当竞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榆林银监分局绥德监管办事处主任:曹锦林,现有职工四名。
监督电话:5632671
三、中国工商银行绥德支行:
(一)基本概况。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德支行(简称中国工商银行绥德支行)按照总行的统一改革,实行统一法人授权经营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体制,总行是全行的经营管理中心、资金调度中心和领导指挥中心,拥有全行的法人财产权,对全行经营的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负责。支行在授权和授信管理的基础上,建立了现代商业银行的风险、资金、信贷、内控和人力资源等管理体制。中国工商银行绥德支行在辖区拥有领先的市场地位,优质的客户基础,多元的业务结构,强劲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以及卓越的品牌价值。
(二)业务范围:
1、负债业务:人民币储蓄;储蓄旅行支票;同业人民币;代理发行金融债券等;
2、资产业务:短期、中期和长期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住房贷款;具有专门用途的贷款;消费性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个人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票据贴现;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认购业务;同业人民币;项目贷款评估和信用等级评定等;
3、中间业务:人民币现金结算、转账结算;国际结算;代理业务(代收代付;代理企业债券、股票、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发行、清算、兑付、托管;黄金现货买卖、交易清算、实物交割、租赁黄金、黄金项目融资;黄金清算交易;企业年金业务;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基金、代理保险;代理保管有价证券、有价物品;出租保管箱;代理政策性金融业务或其它金融机构业务等);人民币及外汇银行卡业务;信息咨询业务(资信调查;资产评估;金融信息咨询;行业信息网服务;开立人民币存款证明);;融资类和履约类担保业务;商人银行业务(融资顾问和银团贷款安排;企业财务顾问);个人理财服务;投资基金管理、托管和销售;其他受托和委托资产管理;企业资信评级及其它中间业务等。
四、中国农业银行绥德县支行
(一)基本概况。中国农业银行绥德县支行成立于1979年12月,现有员工90人,其中长期合同工68人,储蓄合同工15人,短期合同工7人,员工人均年龄35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40%。
(二)机构设置及业务范围:
支行内设信贷部、计财部、客户部、综合办公室三部一室,对外营业机构6个。
农行绥德县支行业务经营范围广泛,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代理发行基金;各类代收代付业务;及银监会和人民银行批准的其它金融业务。
    近年来,在上级行和当地政府的支持和领导下,全行员工规范服务,奋力拼搏,各项业务发展迅猛,资产负债规模迅速扩张,盈利水平稳步提高,近年来累计发放各类贷款5亿多元,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建设。2003年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连续六年被绥德县委、县政府授予先进单位,连续五年被绥德县委授予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连续四年被陕西省农行评为内控一类行,2005年被陕西省农行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绥德县支行
(一)基本概况。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于1994年4月,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国有农业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绥德县支行成立于1996年12月,是我县唯一服务于绥德经济社会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县支行负责办理绥德、米脂、佳县、吴堡4县业务,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企业化管理,在业务上接受人民银行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导、监督。县支行现有职工18人。
(二)机构设置及业务范围:
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绥德县支行内设两部一室。
2、主要业务:
(1)办理粮食、油料收购、储备、调销贷款;
(2)办理化肥、肉类、食糖、烟叶、羊毛等国家专项储备贷款;
(3)办理中央财政对上述主要农产品补贴资金的拨付,为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建立的粮食风险基金开立专户并办理拨付;
(4)办理粮食、油料加工企业收购资金贷款;
(5)办理粮食、油料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
(6)办理农、林、牧、副、鱼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
(7)办理农业科技贷款;
(8)办理业务范围内开户企事业单位的存款;
(9)办理开户企事业单位的结算;
(10)办理保险代理等中间业务;
(11)办理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绥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绥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系一级法人社,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隶属于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县级地方金融机构。承担着绥德县农村金融服务的主力作用。
截至2006年9月末,各项存款余额为4.64亿元,较年初增加8266万元,完成全年计划任务8000万元的104%,市场份额占有率为24%;全县股金余额为2016万元,资本充足率11%;各项贷款余额4.44亿元,较年初净投放1.43亿元,完成全年计划投放任务7000万元的225.7%,市场份额占有率为60%。其中农业贷款4.03亿元,占比91%,较年初净增1.2亿元,新增农贷占比84%。
    2006年1—9月份,全县累计投放贷款4.8亿元,其中累计投放农业贷款4.2亿元。截止2006年9月末,全县农村信用社共建立农户经济档案4.7万户,占全县累计总户数的65%,其中评定小额信用农户1.2万户,包括优秀农户3000户,较好农户7000户,一般农户2000户,全县累计投放农户小额贷款8000多万元,其中农户小额信用贷款3000多万元。全县不良贷款(按四级分类)余额为3750万元,占各项贷款总额的8.46%。2006年1—9月,联社共计实现营业收入3306万元,同比多收入739万元;支出1104万元,同比还节余203万元;实现利润2102万元,同比多实现911万元。
    绥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目前有基层营业网点24个,城区及城郊10个,基层乡镇14个,全县在职员工144名。
    地址:绥德县名州镇北门街26号信合大厦(原迎宾大厦)
    邮编:    718000
七、绥德邮政储蓄
(一)基本概况。绥德县邮政局邮政储蓄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唯一专门面向居民个人的金融机构,以国家信用为保障,以中国的邮政为依托,执行国家统一利率,储蓄存款居全国金融机构前列(第五名)。自1986年恢复开办以来,严格执行“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储蓄存款利率,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的金融政策、法规,为广大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金融服务。
    为满足社会需求,在高科技的金融服务中,绥德邮政储蓄大力开发中间业务,陆续开办了代发工资、代理保险、代发养老金、代收电信、联通、移加等其他中间业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邮政储蓄业务种类:
1、活期储蓄:灵活方便的理财方式,加办密码,通存通取,存取自由,满足您有款即存,用款即取的需要。
2、整存整取:储户开户时约定存期,一次存入本金,到期一次支取本息,存期包括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其特点为存期越长,收益越高。
3、零存整取:储户开户时约定存期,每月存入固定金额存款。其特点是日积月累,聚少成多。
4、绿卡存取:邮政储蓄活期用户,凭存折及身份证申请办理绿卡,凭卡在储蓄窗口及自动柜员机(ATM)上进行取款、修改密码、查询帐户余额业务。
5、邮政入帐汇款:邮政入帐汇款业务是指邮局接受汇款人委托,将汇款直接存入收款人在邮局开立的邮政储蓄活期帐户上,收款人凭活期储蓄存折或卡支取存款的一项业务;如用户指定的是在邮政储蓄开立的零存整取帐户,邮局也可以受理。收款人只需将邮政储蓄帐户的帐号、开户局号、户名、地址告知汇款人,汇款人在汇款单上写明:(1)收款人姓名(邮政储蓄存折户名)(2)收款人帐号(邮政储蓄存折帐号)(3)邮政储蓄开户局名称(陕西省**邮政局**支局所),其他内容填写与普通汇款相同。邮局收到该张汇票后,会自动将汇款存入您的储蓄帐户中。该业务为出差人员、学生、个体工商户等提供了方便。入帐汇款业务特点是满足了用户急用急取、不用缓取、储蓄有息的要求,免除了不能及时取款而带来的忧虑。
绥德邮政储蓄目前居民存款有东大街邮政支局、河西邮政支局、龙湾邮政支局、千狮桥邮政支局、四十铺邮政支局、义合邮政支局6个网点,全部实现了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2万多个邮储网点及ATM的通存通取,并随折即时发卡,真正做到了“一卡在手,走遍神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