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

 

绥德县总工会是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一、主要职责

()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主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

()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动员和组织职工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推进工会自身建设和改革。发展工会组织,壮大会员队伍。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基层工会活力。

()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努力为职工办实事。

()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市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岗位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总工会设置下列业务岗位。

()办公室岗位

负责总工会主要会议组织、会务工作和信息统计工作;督促实施有关会议决议;负责机关文书,档案、财产、车辆、信访、接待及协调等工作。

()宣传教育岗位

宣传工会法律法规,为职工提供法律保障;负责劳动竞赛和劳模管理工作。

()组织建设岗位

巩固发展基层工会组织,选配基层工会领导班子;监督指导基层工会组建职工代表大会和实行厂务公开,搞好职工民主管理;负责工会文化宫、俱乐部的管理。

()经济法律保障岗位

指导企业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负责劳动竞赛和劳模管理工作;负责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工会法律法规,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动员、教育女职工自尊、自爱、自重、自强,开展有益女职工的娱乐活动。

三、人员编制

绥德县总工会行政编制5名。领导职数2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