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绥德县委老干部工作局
中共绥德县委老干部工作局是负责全县离休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我县有关离休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
(二)全面落实离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组织离休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离休干部党支部建设。
(三)督促检查落实离休干部生活待遇,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完善落实离休干部“两费”保障机制和共享改革成果机制,使离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
(四)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组织离休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继续发挥作用。
(五)做好与组织、人事、劳动社保、财政、卫生等部门的老干部协调工作。
(六)做好全县离休干部教育工作,组织指导离休干部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创建老干部活动室,丰富活跃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七)搞好业务培训,提高各单位老干部工作人员的思想和政策水平。
(八)管理全县离休干部的信息库,负责老干部信访和外地来绥老干部的接待等工作。
(九)指导离休干部的丧事处理和对离休干部遗属的照料工作。
(十)完成县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岗位设置
(一)办公室岗位
负责本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人事、公文处理、信息、年报统计、档案、保密和接待联络工作,以及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和总结;负责制定老干部调研指导工作;承办老年报刊的发行和征订工作;负责通讯队伍的建设及宣传报道工作。
(二)综合业务岗位
负责落实离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制定我县老干部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离休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的调研;负责组织老干部工作人员的业务和政策培训及县直离休干部工作方面的统计报表工作。
三、人员编制
中共绥德县委老干部工作局事业编制6名。领导职数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