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绥德县委
农村工作部
绥德县委农村工作部是负责全县农村工作的县委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协助县委安排部署和指导全县农村工作。
(二)检查督促对中央和各级组织的农村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和指导农村改革工作。
(四)根据农村实际,围绕重大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农村政策、农村发展战略的调查研究,为县委决策当好参谋。
(五)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基层组织的整顿和建设工作。
(六)组织有关部门抓好全县农村脱贫致富奔小康工作。
(七)组织有关部门抓好农业产业化开发建设工作。
(八)组织有关部门培训农村工作干部和农村基层干部。
(九)宏观上管理、指导、协调农口部门的工作。
(十)完成县委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岗位设置
(一)办公室岗位
负责公文起草、分发、传阅、管理、归档及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人事档案、工资、财务、资产等管理工作;负责对外接待和联络工作。
(二)农村政策咨询调研岗位
及时掌握农村税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充分发挥参谋、服务作用;组织好农村政策、农村税费改革、农村发展战略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咨询农村方面的政策条款。
(三)农村政策督促检查岗位
负责协调农口各局、办的业务关系,确保县委对农村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搞好农业产业化开发、小康村建设等工作;组织好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工作。
三、人员编制
县委农村工作部行政编制5名。领导职数2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