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绥德县委组织部

 

县委组织部是县委主管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和参与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议方案;研究制定选拔、考核干部的规定和程序;负责全县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

()对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办理县委向县人大推荐干部的工作;办理县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审批手续;承办干部、职工调动事宜。

()负责各乡镇、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实绩考核。

()制定全县干部队伍发展规划,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指导、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对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建设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措施,并进行宏观指导、督促检查;负责全县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负责组织队伍建设。

()负责全县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研究制定干部监督的有关规定,审理县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认定建国前干部和县管干部参加工作时间。

()负责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负责党员和干部的统计工作;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档案管理,并指导全县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组织史资料征集、编写及指导工作。

()及时向县委、市委组织部报告党的组织、干部工作情况。

(十一)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办理县委管理干部的离退休审批手续。

(十二)完成县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岗位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委组织部设置下列业务岗位。

()办公室岗位

负责文件的收发、传送、登记、保管和报刊的收发工作;负责有关会议记录;负责本部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印鉴的管理;负责上呈下达和电话记录。

()干部管理岗位

负责起草干部工作方面的文件,办理干部的任免、调动等手续;负责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干部审查和干部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干部统计和干部年报工作。

()组织建设岗位

负责探讨和研究新形势下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以及解决的办法、对策;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调研文章和调研报告;起草党建工作方面的文件、报告和工作总结等;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负责党内统计工作和党员党组织年报工作;负责组织史征编工作。

()党员管理岗位

负责全县党员队伍的宏观管理,提出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党员教育规划,指导党员培训;负责党员管理工作,转办党员组织关系;指导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新党员工作;负责全县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县党组织和党员年报统计;审理建国后入党党员的党籍问题。

三、人员编制

县委组织部行政编制11名。领导职数3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