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局
绥德县计划生育局是主管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全县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
(二)编制全县人口计划和节育计划,下达年度控制指标,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掌握人口生育动态,提供信息,当好参谋。
(三)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技术服务。
(四)审批农民生育二胎指标。
(五)抓好基层网络的建设和培训乡、村专(兼)职计划生育干部工作。
(六)协同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全县社会抚养费管理进行审计监督。
(七)对干部职工调动、提升职务和职称、农转非进行计划生育审查工作。
(八)负责乡镇计生业务的指导工作。
(九)对超生干部、职工提出处理意见后,按管理权限给予组织处理。
(十)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开展生殖保健服务;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对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岗位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计划生育局岗位设置5个:
(一)办公室岗位。
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文秘、机关事务、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计划生育荣誉证推荐、职称评审、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民二胎准生证发放、人民来信来访、离退休老干部服务等项工作;承办局务会交办的人事、工资变动、经费分配等具体事项;协调各组室及局属单位的有关业务。
(二)计划统计岗位。
监督、检查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乡镇考核评估和业务联系;负责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办理本局所辖有关计划生育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和“四假”案件的查处;承办干部职工政策性生育二胎审查工作。
(三)宣传教育岗位。
负责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及重要新闻的发布工作;协调宣传、教育、科技、文化、新闻等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公益性宣传;规范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管理。
(四)财务管理。
办理本局财务日常工作,负责本系统事业费预、决算及对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计划生育专项资金的管理,本系统财务人员的检审,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五)工作技术岗位。
组织实施全县计划生育“三村战略”;指导县、乡、村计划生育管理网络的建设;负责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指导全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的业务工作;负责全县计生系统节育技术上岗考试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技术鉴定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优生优育工作。
三、人员编制
县计划生育局行政编制8名。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