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绥德县教育局是主管全县教育事业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对全县教育系统贯彻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检查监督。

()制定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组织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和实践等重大问题的研究;拟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的措施、办法,督促和指导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编制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确定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资金、规模、速度和步骤;合理调整教育结构和学校布点。

()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幼儿教育等;指导协调乡镇和有关部门教育工作。

()规划和组织全县教育体制改革。指导学校办学体制、内部管理体制和教育教学的改革;负责实施中小学校招生制度和改革工作;指导全县城乡教育综合改革。

()负责监督各级财政对教育投入的使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和办法;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财务监督和内部审计;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各种教育援助项目和经费。

()规划指导和监督全县教育系统基建工作;参与全县教育基建项目的审批和竣工验收工作。

()负责指导全县教师队伍和教育行政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提高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

()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属单位和乡镇中小学领导班子建设。

()负责全县代课教师的管理工作。

(十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全县教职工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

(十二)负责规划、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学教研工作;负责教育教学评估工作和语言文字工作。

(十三)负责制定全县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和特殊教育的招生计划;负责成人教育的扫除文盲巩固提高工作;管理和指导社会力量办学。

(十四)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县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工作。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教育局共设置5个岗位:

()办公室岗位。

负责本局政务、事务综合协调和人事调配工作;负责草拟各种文件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各种会议的会务和后勤工作;负责车辆调度和来宾接待工作;负责教育对外交流工作。

()劳资岗位。

负责全系统教职工的工资调整、年度考核和职称评定工作;负责全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普教岗位。

负责规划、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学教研改革和发展规划工作;负责教学评估和语言文字工作;负责中小学招生工作;负责全县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计财岗位。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投资的方针、政策和办法;负责监督各级财政对教育投入的使用情况和学校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统计工作。

()职业和成人教育岗位。

综合管理和协调全县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负责规划和办理各种培训班的申报或审批工作;负责成人教育和扫除文盲巩固提高工作;负责管理全县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三、人员编制

县教育局行政编制l0名。领导职数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