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

 

绥德县粮食局是主管全县粮食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

一、主要职责

()研究拟订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提出粮食需求计划和收储建议;指导全县粮改工作。

()做好全县粮食流通和储粮管理工作,编制全县粮食仓储、加工设施建设和维修计划。

()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收购、销售计划,并负责督促实施,管好国家和地方储备粮。

()做好农村救灾工作;管好所属基层单位,为基层单位搞好协调服务。

()负责国家粮食定购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政策的贯彻执行;组织和协调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的落实,组织安排和协调保障军粮供应和退耕还林()粮食兑现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和统计法规,研究制订全县粮食行业财务管理办法,管理和指导全县粮食财务工作。

()完成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岗位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粮食局岗位设置4个:

()办公室岗位。

负责承办上情下达,下情上呈;完成机关计划总结;负责基

层领导的考察和一般人员的调配;指导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业务工作岗位。

负责监督检查粮食有关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和政策性粮食供应;负责落实国家退耕还林、救灾扶贫等政策性用粮计划;组织协调定购任务的落实;落实粮食统计制度并承担行业统计工作。

()财务工作岗位。

负责全县粮食系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和粮食财务的政策法规;按期编制财务报表及分析;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粮食系统的年度财务状况;负责管理局机关日常收支核算;负责系统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仓储工作岗位。

负责省级储备粮管理和轮换工作;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负责粮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提出粮库建设和维修;负责指导粮食行业的安全生产;承担工业、基本建设和仓储有关报表。

三、人员编制

县粮食局行政编制5名。领导职数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