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绥德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老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开展调查研究,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的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乡()、村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负责项目的调研、立项、计划编制和项目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

()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组织审查督促扶贫贷款的发放及回收工作,并搞好其它项目的配套工作。

()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的宣传、

培训、引进推广、示范等工作。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岗位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老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岗位设置4个:

()政秘岗位。

负责机关内部工作协调、综合服务;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起草机关工作的计划、总结、会议纪要,负责文秘、档案管理、会议组织、来信来访、保密、内外接待、机关车辆管理、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动工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经费的计划管理和财产管理;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工作。

()扶贫开发岗位。

负责编制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扶贫贷款项目的年度计划、管理;负责全县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开发的年度考核和统计工作。

负责重点村建设的综合治理和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围绕全县主导产业开发,搞好农业产业化项目的计划管理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化建设的信息收集、传递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农业科技项目的计划、管理工作。

负责中、省、市三级定点联县扶贫单位和县、乡两级包村扶户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企业、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扶贫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开展与发达地区的横向联系,积极引进技术、信息、资金、人才,组织指导包扶单位或个人搞好与贫困村、贫困户的联系帮扶工作。

()老区建设岗位。

负责编制全县老区建设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老区建设项目的计划编报和管理工作;负责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计划、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拟定全县移民扶贫异地开发的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编制移民搬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移民搬迁计划编报和管理工作;负责移民搬迁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检查。

()综合开发岗位。

负责拟定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编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与管理及实施;负责乡()、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人员编制

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老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编制8名,领导职数3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