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的日常文书处理和日常事务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项。
(七)负责审查修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组织指导县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县政府的行政复议、应诉及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全县政府法制系统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承担县政府依法行政的日常组织和管理工作。
(八)贯彻执行中、省、市外事、侨务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我县外事、侨务工作规划,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开展外事、侨务政策宣传工作,指导、协调、管理全县外事、侨务活动,做好外事、侨务服务工作。
(九)围绕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动态。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负责组织县政府有关部门办理人大代表的批评、建议和意见以及政协委员提案。
(十一)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二)负责县政府领导同志参加的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安排工作。
(十三)领导、归口管理县政府办公室的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县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对口的接待工作。
(十五)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承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转给县党政领导的人民来信和来访接待工作;承办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向同级和下级单位交办信访案件,提出处理建议,督促检查重要信访案件的处理和落实。
(十六)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及其领导的来信;接待个人和集体来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上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来信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和形势,开展调查研究,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制定有关政策的建议。
(十七)指导全县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检查督促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落实;组织交流信访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掌握全县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全县信访干部的培训;负责全县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向人民群众提供有关信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对各级机关受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分析、掌握其变化规律,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市信访局;负责管理信访档案。
(十八)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信访案件和难度较大的信访案件,参与查处不宜向下交办的案件;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县上上访和异常、突发事件;检查、协调县级机关、各部门信访工作和乡镇信访工作。
(十九)负责拟定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总体规划和方案,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城乡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推进城乡改革,组织实施重要改革措施的试点推广工作。
(二十)负责机关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机关的生活服务、公共服务和会议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办公室车辆的调度、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及环境卫生工作;负责机关的供暖、供电、供水及灶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其它方面的后勤管理工作。
(二十一)办理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岗位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岗位设置6个:
(一)办公室工作岗位。
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节假日放假通知和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接待联系公务活动人员、县政府的重大活动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日常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县政府常务会、全体会、县长办公会、党组会、室务会及县政府召开的其他会议的会务组织、重要文稿、纪要和记录的起草整理工作;负责承办国务院、省、市及有关部门的来文和来函件,承办各乡镇和政府工作部门业务方面向县政府的请示、报告的办理工作;负责起草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或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名义上报下达的各类文电及县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报告;围绕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收集、整理、传递各类信息,参与有关全局性问题的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重要内外宾的接待和组织工作;负责抗灾救灾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经费和机关办公用房、职工住房的分配、调整、维修及房产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及所属单位劳动工资、职称评定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对紧急情况、突发事件和其他重大事项的组织处理工作;负责完成好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工作任务。
(二)法制办公室工作岗位。
审查、修改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组织起草本级政府重要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承办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受政府领导委托,办理县政府的应诉案件和其他法律事务;负责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执法公示制的推行工作;承担县政府依法行政的日常组织和管理工作;办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和乡镇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依法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法活动,承担对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活动、监督检查的具体工作;负责政府法制系统干部和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督查办公室工作岗位。
负责上级党委、政府和本级党委、政府重要工作部署、重要决定事项的落实工作;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督促检查事项;承办上级和本级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落实工作;负责新闻媒体反映问题的落实和回复工作;负责全县、省、市人大代表的批评、建议、意见和全县、省、市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和答复工作;负责各乡镇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任务书的年终考核评比工作;负责县政府县长接待室的日常事务的处理工作。
(四)机要室工作岗位。
负责各类来文接收、登记、分办、传递、催办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各类文件的格式把关、编号、送印、分发、登记、传递工作;负责备类归档保存文件资料的收集、立卷、归档、借阅、清退、销毁、管理工作;办理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介绍信;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印章管理、使用以及各乡镇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的印鉴制作、启用、回收、销毁工作;负责机关的保密工作;负责报刊、杂志、《陕西政报》的发行征订和图书管理工作。
(五)安全保卫工作岗位。
负责政府大院各部门的机关安全、消防,主要仓库、档案资料、财产财务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负责进院车辆的指定停放工作;负责来机关办事人员和部门办公室留宿的登记、询查工作;负责大院赌博、酗酒、搞其他不正当活动的查处工作;配合信访接待人员搞好群众来访的接待、疏散、解释和处理工作;负责大院环境卫生和其他安全保卫工作。
(六)信访接待工作岗位。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负责承办市委、市人大常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转给县党政领导的人民来信和来访接待工作;负责承办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负责向同级和下级单位交办信访案件,提出处理建议,督促检查重要信访案件的处理和落实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及其领导的来信;负责接待个人和集体来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上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来信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和形势,开展调查研究,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制定有关政策的建议;指导全县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检查督促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落实;组织交流信访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掌握全县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全县信访干部的培训;负责全县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向人民群众提供有关信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负责对各级机关受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情况的分类统计,分析、掌握其变化规律,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市信访局;负责管理信访档案。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信访案件和难度较大的信访案件,参预查处不宜向下交办的案件;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县上上访和异常、突发事件;负责检查、协调县级机关、县政府各部门信访工作和乡镇信访工作。
三、人员编制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23名。领导职数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