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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 发布日期: 2025-12-31 15:18:45
  • 来源: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责任编辑: 李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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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划定绥德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划定标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划定,全县二十五度以上,且土地类型为林地、草地和裸土地的陡坡地为核心。

2.划定范围:本次划定禁止开垦范围涉及15镇,共形成图斑2446个,总面积56756.23公顷,占县域国土面积30.62%。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3.管控要求:在本次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禁止毁林、毁草开荒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限制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生产建设活动选址选线应当避让禁垦范围,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控制水土流失。

4.法律责任:对违反管控要求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由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依法予以处罚。

5.实施期限: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遇国家或地方重大决策,按程序动态调整。

特此公告。

附件1.绥德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成果表

2.绥德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分布图

绥德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1

绥德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表

序号

乡镇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hm2

国土面积(km2

比例

备注

1

白家硷镇

2131.67

86.71

24.58%


2

崔家湾镇

5267.01

136.12

38.69


3

定仙墕镇

4204.77

111.44

37.73


4

吉镇镇

2002.38

77.68

25.78


5

满堂川镇

4077.79

155.83

26.17


6

名州镇

5656.69

171.83

32.92


7

石家湾镇

2074.81

88.53

23.44


8

四十里铺镇

3170.59

166.97

18.99


9

田庄镇

3655.78

98.15

37.25


10

薛家河镇

1955.82

82.48

23.71


11

薛家峁镇

3320.41

105.39

31.51


12

义合镇

7029.11

194.9

36.07


13

枣林坪镇

4048.46

113.02

35.82


14

张家砭镇

3002.23

95.18

31.54


15

中角镇

5158.71

169.11

30.51


16

合计

56756.23

1853.34

30.62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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