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政务要闻

绥德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

  • 发布日期: 2026-02-13 08:49:44
  • 来源: 绥德融媒
  • 责任编辑: 梁正伟
  • 【 字体:

2月11日,绥德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孙虎生主持并讲话,副主任徐向挺、赵青刘锦锋、刘捷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朱国锋,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李泓江,县政府党组成员许文元,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海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华,部分市人大代表、镇人大主席,县监委、县法院相关拟任人选,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1人,实到24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书面审议了提请县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批准的《绥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绥德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绥德县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绥德县人大常委会2026年工作要点》书面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和指导单位2026年工作计划审议通过了《绥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建平、姜雪梅、刘涛、贺鹏飞辞去榆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并依法补选孙虎生、李泓江、高春雷为榆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接受贺鹏飞同志辞去绥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免去刘峰同志绥德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决定任命许文元同志为绥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命张鑫同志为绥德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张保建同志为绥德县监察委员会委员;任命王春同志为绥德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张笑笑同志为绥德县人民法院崔家湾人民法庭庭长。

会上,孙虎生向新任职同志颁发了任命书。许文元等新任人员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并依法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要求,当选的各位同志在未来的工作与履职过程中,应秉持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须牢记宪法誓言,忠诚于宪法与法律,践行初心与使命,致力于在各自岗位上推动全县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履行职责,勤勉廉洁从政,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会议强调,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在新的一年中,继续保持开拓进取的胆识、持续奋进的劲头,凝心聚力、砥砺前行,确保全县“十五五”规划实现良好开局与稳健起步,协同推进绥德各项事业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