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260160889675/2025-00239 | [ 主题分类 ] | 人事工作 |
|---|---|---|---|
| [ 发布机构 ] |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5-12-22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绥政任字〔2025〕9号 |
| [ 名 称 ] | 关于郑晓轼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绥德县人民政府2025年12月22日研究决定:
郑晓轼同志任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马延峰同志任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云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级);
周富钢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
王烨生同志任中角镇农牧综合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高涛同志任县农业农村经营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梁胜同志任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汪晓磊同志任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瑞同志任县园艺技术推广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李霞同志任县种子技术推广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冯坤同志任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明敏同志任县水利水资源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海生同志任县应急救援保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艳琴同志任县审计局总审计师(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刘东龙同志任县体育培训中心(县体育运动学校)副主任(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薛宝琦同志任县农业财务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钟强同志任县交通综合执法队队长;
贺亮亮同志任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新元同志任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亚武同志任县园艺技术推广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陈卫卫同志任县种子技术推广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马江同志任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江伟同志任县水利水资源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海云同志任县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波同志任县河库服务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刘晓艳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副主任(副所长);
刘晓飞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副主任(副所长);
杨国强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副主任(副所长);
王萍同志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霞同志任县林草资源管护中心(森林草原防火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伟同志任县城区园林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高永升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宁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郑晓轼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王改丽同志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马延峰同志县远竹中学校长职务;
贾国利同志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职务;
崔光东同志县农业农村经营服务站站长职务;
贺鹏林同志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丁晓红同志县园艺技术推广站站长职务;
梁胜同志县种子技术推广站站长职务;
杨艳荣同志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职务;
黑世海同志县水利水资源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周富钢同志县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钟强同志县司法局薛家峁司法所所长职务;
李莉同志县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高涛同志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汪晓磊同志县农业农村经营服务站副站长职务;
李霞同志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冯坤同志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书琴同志县园艺技术推广站副站长职务;
张瑞同志县种子技术推广站副站长职务;
马明敏同志县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晓艳同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杨国强同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田宾同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萍同志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职务;
刘晓飞同志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职务;
王烨生同志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职务;
马海生同志县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副主任职务;
党元生同志县林草资源管护中心(林草执法大队、森林草原防火中心)副主任职务。
绥德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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