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26MB2A003532/2025-00012 | [ 主题分类 ] | 统计 |
|---|---|---|---|
| [ 发布机构 ] | 绥德县统计局 | [ 发文日期 ]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 名 称 ] | 绥德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单位基本情况 | ||
绥德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绥德县统计局
绥德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27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708个,比2018年末增加1765个,增长90.8%;产业活动单位3894个,增加1758个,增长82.3%;个体经营户12073个,增加525个,增长4.6%(详见表2-1)。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107个,占29.9%;建筑业654个,占17.6%;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业613个,占16.5%。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635个,占30.1%;建筑业3523个,占29.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195个,占26.5%(详见表2-2)。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8274人,比2018年末增加11153人,增长41.1%,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6123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6507人,增加1439人,增长28.4%;第三产业从业人员31767人,增加9328人,增长41.6%。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24655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7450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9384人,占24.5%;教育5946人,占15.5%;卫生和社会工作4649人,占12.1%。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7538人,占30.6%;建筑业7089人,占28.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334人,占25.7%(详见表2-3)。

2023年末,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13397.29万元,比2018年末增加1023173.27万元,增长54.1%。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19696.14万元,减少708585.73万元,下降68.9%;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93701.17万元,增加1731759.02万元,增长200.9%。
2023年末,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773020.45万元,比2018年末增加742226.85万元,增长72.0%。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20436.07万元,减少649566.75万元,下降84.4%;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652584.38万元,增加1391793.60万元,增长533.7%。
2023年末,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421157.40万元,比2018年增加895249.19万元,增长170.2%。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267742.54万元,增加32135.66万元,增长13.6%;第三产业营业收入1153414.86万元,增加863113.53万元,增长297.3%(详见表2-4)。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本公报绝对指标数据保留2位小数,相对指标数据保留1位小数。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相对指标数据保留2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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