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6MB2A003532/2025-00018 [ 主题分类 ] 统计
[ 发布机构 ] 绥德县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绥德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分乡镇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绥德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分乡镇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时间:2025-07-29
来源: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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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分乡镇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绥德县统计局

绥德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27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分乡镇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单位基本情况

2023年末,全县拥有法人单位3708个,比2018年末增长90.8%。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镇是:名州镇2181个,占58.8%;四十铺镇293个,占7.9%;张家砭218个,占5.9%。

按乡镇分组的单位情况详见表7-1。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县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8274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镇是:名州镇28022人,占73.2%;四十铺镇2444人,占6.4%;张家砭镇2150人,占5.6%。

乡镇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详见表7-2。

注释:

[1]公报中分地区从业人员数据中不含铁路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本公报绝对指标数据保留2位小数,相对指标数据保留1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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