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260160889675/2020-03290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 发布机构 ] |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0-09-22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绥政发改科技发〔2020〕298号 |
| [ 名 称 ] | 关于薛家峁镇徐杨新村便民服务中心土建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 ||
薛家峁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呈报的《关于绥德县薛家峁镇徐杨新村(徐家山自然村)便民服务中心土建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函》文件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绥德县薛家峁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项目名称:绥德县绥德县薛家峁镇徐杨新村(徐家山自然村)便民服务中心土建工程。
三、建设地点:绥德县薛家峁镇徐杨新村(徐家山自然村)。
四、建设主要内容:便民服务中心土建工程。
五、项目投资:项目预算审查价960341.50元;已到位资金950000元,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
六、施工单位确定:根据《绥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德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绥政发〔2019〕4号)文件精神,由你单位按照项目预算审查价邀请不少于3家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依规择优确定施工企业。
七、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尽快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施工中要严把安全和质量关,不得变更超过预算审查价。
绥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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