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260160887138/2026-00002 | [ 主题分类 ] | 政务公开 |
|---|---|---|---|
| [ 发布机构 ] | 绥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 [ 发文日期 ]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 名 称 ] | 关于陕北至关中第三通道750千伏输变电工程绥德段房屋拆迁工程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 ||
关于陕北至关中第三通道750千伏输变电工程绥德段房屋拆迁工程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绥德县土地统征储备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陕北至关中第三通道750千伏输变电工程绥德段房屋拆迁工程招标实施方案批复的函》(绥政土征储函〔2026〕1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招标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一)招标人:绥德县土地统征储备服务中心(二)法定代表人:张力 项目负责人:马维红(三)建设地点:涉及绥德县吉镇镇、薛家河镇、满堂川镇、义合镇、崔家湾镇,共5镇14村。(四)建设内容:该工程房屋拆除面积为23136.96㎡。具体采用人工机械配合方式彻底拆除建筑物等地面附着物,将拆除的建筑垃圾集中转运,拓宽机械进场道路,并对拆除土地进行复绿。主要涵盖房屋拆迁工程以及其他相关附属工程。(五)招标范围:拆除工程、绿化工程及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为768万元,本次招标最高限价:6629402.66元。资金来源:项目征迁资金。(七)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
二、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
三、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投标事宜。根据《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之规定,代理机构需进入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服务平台进行选取。
四、招标公告 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陕西省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期不少于5日。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及资格审查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投标申请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等网站黑名单或者失信名单。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编制 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编制,招标文件的发出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法定时间。
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保证金根据《关于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确保国有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若干措施》(榆政办函[2022]40号)文件要求,以“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
八、评标委员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其成员由专家评委和招标人代表组成,人数为5人(含5人)以上奇数,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评委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选举产生。
九、评标办法评标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用综合评标法。本项目造价机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十、监督本次招标活动在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林市民大厦)进行。按有关规定由市发改委、县发改和科技局和相关行业部门依法监督。本批复至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绥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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