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衔接资金项目入库事前绩效审核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为了加快2024年度衔接资金项目入库,根据《绥德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绥巩衔办发【2023】61号)要求,财政部门决定对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开展2024年度衔接资金项目入库事前绩效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总体要求
全面开展事前绩效工作,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的有效措施。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事前评估工作,切实履行镇、部门主体责任,在总结近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对本镇、本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事前评估的组织管理,确保事前绩效工作顺利开展。
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对本镇、本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2024年度衔接资金入库事前评估,实现事前绩效评估全覆盖。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做到数据准确、分值合理,防止搞形式、走过场,严禁人为抬高分数等弄虚作假行为。
二、评估内容
2024年度使用衔接资金的项目。
三、评估时间
评价时间: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30日。
四、评估小组
组 长:吴有胜
副组长:李小峰
组员及对接乡镇:
田亚飞、黑亚宁:名州镇、石家湾、张家砭、田 庄
郝 磊、杨亚娥:吉 镇、薛家河、四十铺、艽 园
王 路、刘小宁:薛家茆、崔家湾、定仙墕、枣林坪
雷 慧、霍慧宁:白家硷、满堂川、义 合、中 角
绥德县财政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