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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XGK-2022-00046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发文字号 绥政发改科技发〔2021〕447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3-07 08:15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发改科技局
绥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关于我县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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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关于我县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绥德县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呈交的《关于调整我县非居民供暖期间用气价格的申请》和《2021-2022年天然气购销合同》,为疏导上游天然气基准门站上调影响,现就我县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联动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终端销售价格水平

绥德县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现行的2.20元/m³联动调整为2.68元/m³;车用天然气(CNG)销售价格由现行的3.31 元/m³联动调整后按不得超过3.79元/m³执行。

二、执行时间

本文件从2021年11月1日零时起执行,本次联动调整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燃气企业要做好本次天然气价格联动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导向,确保天然气市场供应和价格联动调整平稳运行。


绥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2021年10月29日

【网站编辑】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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