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绥德县合龙山景区中心广场建设项目工程的立项请示》(张政字〔2022〕30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实施该工程,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绥德县张家砭镇。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硬化广场6000㎡,安装路灯45盏,新建公厕112㎡、青砖台阶40m、树池座凳4座、围栏230m,停车位划线400㎡等。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96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单位筹措解决。
接此批复后,请按照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尽快开展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报我局审查批复。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项目代码:2212-610826-04-01-791846
绥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