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维护健康网络环境和良好社会秩序,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部署,绥德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惩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涉互联网黑恶犯罪。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利用网络贷款,实施网络“套路贷”违法犯罪线索;
2.利用信息网络威胁他人,强迫交易、索取公私财物违法犯罪线索;
3.利用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破坏社会秩序或公共秩序、寻衅滋事违法犯罪线索;
4.利用网络实施“黄赌毒”违法犯罪线索;
5.利用网络实施“暴力传销”违法犯罪线索;
6.利用网络实施“高利放贷、非法讨债”违法犯罪线索;
7.利用网络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线索;
8.利用网络实施的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要求
1.举报人检举揭发涉互联网黑恶犯罪,要提供明确有效的网址、链接或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包括但不仅限于截图、交易记录等材料。
2.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追究举报人的法律责任。
三、举报渠道
绥德县公安局:110
绥德县公安局扫黑办:0912-5628060
信件举报地址:绥德县名州镇上郡五路5号绥德县公安局三楼322室
网络举报邮箱:554347863@qq.com
四、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采取以上举报渠道进行举报,电话举报时间为法定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其他举报方式无限制。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网黑恶问题线索,对相关举报内容我们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绥德县公安局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