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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XGK-2023-00253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发文字号 绥政工贸发〔2023〕77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0-26 11:29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工贸局
绥德县工业商贸局 关于绥德县2023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大学生报名及选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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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绥德县工业商贸局关于2023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的通知》(绥政工贸发〔2023〕7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民营企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援企稳岗、助企纾困,绥德2023年继续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现将大学生报名和选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一)选聘数量:31名,其中建档立卡的脱贫户或监测对象1名,兰炭-金属镁产业链企业(组织)3名。

(二)选聘人员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未就业(含就业后失业人员)的全日制应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者;

2.户籍不限,党员优先;

3.毕业证、学位证须于选聘前取得;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诚信担当;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的脱贫户或监测对象高校毕业生优先选聘。

(三)不符合选聘的主要情形

1.曾在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行为的人员;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益性岗位、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列入失信名单(行为)的人员;

4.已与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本次选聘;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选聘要求的人员。

二、报名大学生所需资料

(一)大学生报名表(附件2);

(二)选聘大学生简历;

(三)选聘大学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四)2023年选聘大学生承诺书(附件3);

(五)选聘大学生为建档立卡脱贫户或监测对象的,需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出具建档立卡脱贫户或监测对象身份证明。

三、薪酬奖补

选聘企业(组织)为聘用大学生的用人主体,两者之间依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直接建立劳动关系,聘期不少于3年,期满后,企业(组织)和聘用大学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行双向选择。市财政将给予选聘大学生每人每年2.4万元(每人每月2000元,按月发放,具体拨付时间视市财政资金到位情况而定)的薪酬奖补,奖补期3年,奖补资金按实际在岗时间计。奖补资金对公转账至用人企业(组织)公户,由用人企业(组织)发至选聘大学生。

四、学生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报名以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请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于根据《绥德2023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岗位表》(附件1),结合自身条件选择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岗位,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于2023年10月28日前将上述报名资料的扫描件以名字加应聘企业命名,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87433259@qq.com

五、企业选聘

根据绥德2023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岗位表,在2023年10月31日前将岗位报名的大学生通知企业(组织),由各相关企业(组织)自行组织面试,企业和学生双向选择、择优录取。于2023年10月31日前将选聘结果上报县工业商贸局。

六、相关要求

为了切实搞好选聘工作,各企业和所有参与选聘的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反工作纪律、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企业(组织)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人:梁川     联系电话:17719630199

联系地址:县政府前楼办公楼三楼335

           

    附件1:绥德县2023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岗位统计表.docx

          附件2:大学生报名表.docx

       附件3:2023年选聘大学生承诺书.docx

 

 

 

 

绥德县工业商贸局

2023年10月26日


【网站编辑】工业商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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