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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1-29 17:08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教育体育局
绥德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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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编制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布。

2023年,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组织学习新条例内容,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工作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主要工作如下。一是推进重点领域政策落实公开。坚持以公开透明为基本原则,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幼儿园、中小学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主动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二是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制度和机制,全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健全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坚持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主动向社会进行公开、解读;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的同时,发挥好绥德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功能,提升服务水平。扩大信息人员队伍,教体系统各单位都有专门负责信息的同志,增加信息的公开数量和质量。

公开单位基本信息、《绥德县2023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绥德县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部门决算说明》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014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3

12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年来绥德的社会、经济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城市框架拉大,农村人口不断涌入城区,城区常住人口不断增长,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剧增,有学上和上好学双重压力交织,给入学工作带来了压力,对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尤其是教育招生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改进措施:认真学习新条例内容,参加绥德县政府办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交流,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意识和水平。确保公开时效性,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原则,严格按照新条例要求,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信息,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继续教育学校收取高等学校学费,具体费用根据《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教财〔1996〕 101号)执行;青少年活动中心收取短训班各种培训费用,根据相关政策收取;招生考试中心、电教馆根据陕价费调发〔2000〕44号,陕价费调发〔2001〕29号,陕价费调发〔2003〕3号收取各级各类考试费用;绥德中学、绥德一中根据绥政价函发〔2007〕3号、绥政价函发〔2006〕9号收取普通高中住宿费240元/生/年。

 

绥德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月29日    

【网站编辑】李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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