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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XGK-2023-001318 主题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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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4-17 09:43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绥德县满堂川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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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满堂川镇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山洪灾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2、《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陕西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法规、条例以及《陕西省防御山洪灾害工作实施办法》。

1.2.2 经过批准的国家、省、市、县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报告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告等

1、《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

2、《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3、《陕西省山洪灾害防治规划》

4、《陕西省防御山洪灾害工作实施办法》

5、地方防汛工作方案、预案、山洪灾害防治方案等

6、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1.3 编制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3、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4、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绥德县满堂川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山洪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本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山洪灾害所预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是满堂川镇实施指挥决策和防御调度、抢险救灾的依据。

1.5 预案执行与修订

预案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应根据本地区山洪灾害防御情况适时修订。

2  基本情况

2.1 自然概况

2.1.2 水系分布

属无定河流域,流域面积162平方公里,五级以下河流一条(满红河)。

2.1.3 气象、水文及暴雨洪水特性

气象:全镇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属典型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四季气候干燥,夏季降水量少,年平均降水量486毫米,且分布不均,无霜期228天左右,春秋受沙尘暴气候影响较大。

暴雨特征:降雨多以暴雨形式出现,主要集中在6-9月份。

洪水特性:洪水主要由暴雨形成,7月下旬、8月上旬居多,由于紧邻满红沟,洪水主要影响沿河各村。

2.1.4 地形地质

位于东经110°31′~110°36′,北纬37°31′~37°29′,属典型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海拔608~1285米。

2.2 经济社会情况

2.2.1 行政区划

满堂川镇位于绥德县域中心,距绥德县城17公里,与名州镇、义合镇等8个镇镇毗邻接壤,307国道、青银高速公路和太中银铁路横穿而过,流域面积162平方公里,辖16个行政村。总人口22924人,总劳力16209人;耕地68034亩。

2.2.2 经济社会情况

全镇有耕地面积6.8万亩,人均耕地2.8亩。全镇有核桃树14680亩,苹果1.8万亩。本镇以果业、土种养殖、劳务输出、镇村为旅游为经济来源。2022年全总收入2.8亿元,人均纯收入10231元。

2.3 灾害损失

2.3.1灾害损失

主要自然灾害有冰雹、旱涝、风灾、低温、霜冻、雷击等。雹灾平均5年3遇,每次都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2.3.2 山洪灾害成因

1、山洪灾害类型及易发区

镇域内山洪灾害类型可分为山洪、滑坡三类,其中山洪分为小流域(集水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下)洪水、工程类出险洪水两类类。

2、山洪灾害成因

2.4 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2.4.1 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

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主要包括防灾知识宣传、搬迁避让、政策法规、防灾管理等。

存在问题:

(1)每年我镇对辖区山洪、地质灾害受威胁的村进行宣传教育,但一些干部群众对山洪灾害造成危险性没有足够的认识,不同程度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们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2) 有些村小组受经济条件的限制,没有按要求落实专门监测人员,在信息传递上,落实也不太到位,达不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因此,一旦发生不测容易失去组织人员转移时间。

2.4.2 山洪灾害防御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

山洪灾害防御工程措施主要包括山洪沟、滑坡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等。

3  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3.1 划分原则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临时转移安置的避灾场所。

划分原则:1、对处于历史洪水线及各溪河10年遇洪水淹没线以下河谷、沟口、河滩、易损堤段范围以及陡坡下、低洼处、不稳定山体下的村庄、居民点所在区域划入危险区。2、在危险区以外,能避开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作为临时避灾地点的区域划为安全区。

3.2 “两区”的基本情况

根据区域山洪灾害的形成特点,在调查历史山洪灾害发生区域的基础上,结合分析未来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程度及影响范围,合理确定危险区、安全区。根据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程度和范围,绘制山洪灾害风险图,标示山洪灾害危险区、安全区。收集、整理危险区经济社会资料,填写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表,详见附表4。

4  组织指挥体系

4.1 组织机构

防汛抗旱指挥所作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所。指挥所内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5个工作组及应急抢险队。镇内各行政村成立以村支书为负责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同时,各村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应急抢险队。每个村均至少确定1名监测人员、1名报警人员,并造花名册报送镇政府、县防汛办备案。

4.2 分工与职责

4.2.1 分工

镇级防汛抗旱指挥所统一领导和组织本区域内山洪灾害防御群测群防工作,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实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4.2.2 工作职责

1、行政首长主要职责

镇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长具体负责全镇山洪灾害防御的实施和指挥调度工作,检查督促山洪灾害预案及职责的落实,并根据山洪预警汛情的需要,指挥、调度、命令、调集抢险物资器材和人员。

2、镇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所在指挥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其主要职责:

①负责对全镇防汛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部署;

②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③负责指导抢险救灾,安置疏散灾民,设置避难场所,做好疏散点食宿物品的供应工作;

④负责发布灾情信息,组织查灾、核灾,向上级报告灾情,接收、调拨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3、办公室工作职责:

①收集灾情信息,及时向领导汇报,做好下情上报;

②及时将上级要求向主要领导汇报,做到上情下达;

③收集整理各种资料,为抢险救灾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④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村居、各部门的防汛工作;          

⑤贯彻落实指挥所安排的其它工作。

4、各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监测组:负责监测辖区各类监测站的雨情、水情,重要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洪泛区水位,山体开裂、滑坡点、泥石流沟的位移等信息。

信息组:负责对县级防指、气象、水文、国土等部门汛前各种信息的收集与整理分析,掌握本辖区内暴雨洪水预报、本地降雨、山体开裂、滑坡、泥石流、水利工程险情等信息,及时为指挥长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转移组:负责按照指挥所的命令及预警通知,组织受威胁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地点转移,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调度组:负责与交通、农业、林业、民政、水利、电力、通讯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调配抢险人员,调度并管理所有抢险救灾工作所需的救灾车辆、救灾物资、设备等以及善后补偿与处理

保障组:负责了解、收集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派员到灾区实地查灾核灾,汇总、上报灾情数据;做好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等;指导和帮助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和恢复重要基础设施;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的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工作,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物的使用、发放和信贷工作;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听从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所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预警发布员: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采取多种方式通知到户、人。

5、村委会主要工作职责

①根据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在汛期来临之前,按照镇防汛指挥所的要求,对防汛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安排,确定防汛第一责任人和防汛分片包干人员,并签订防汛安全责书。

②各村防汛第一责任人,要对本辖区的防汛工作负总责。

③防汛分片包干人员要坚决服从第一责任人的命令,并按要求对包干地区进行认真的汛前、汛期、汛后三个环节的检查,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包干区第一责任人,并向镇防汛指挥所办公室上报书面材料,并及时处理,不留后患。

④对辖区内的河道、沟渠、易发生滑坡和泥石流等重点地段进行详细排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⑤对阻碍防汛工作的违章建筑物,要依据《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坚决予以拆除。

6、其它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1、武装部、派出所、综治办:负责维护灾区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2、 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救灾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和减灾意识。  

3、负责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做好灾区种苗供应和动植物病的防治工作。      

4、:负责对灾区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做好水位监测,分析预测未来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组织灾区重要水利、供水等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提出恢复重建方案。

5、卫生院: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6、做好救灾经费下拨工作,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7、其他单位和部门要全力支持和配合防汛救灾工作。

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表5。

5  监测、通信及预警

5.1监测

5.1.1监测系统的设立

1、自动监测系统

本镇辖区内设有自动雨量站33

2、简易监测系统

简要描述简易雨量、水位观测站以及地质灾害点人工观测情况等。

5.1.2 监测内容

辖区内降雨、水位、流量、泥石流和滑坡等信息。

5.1.3 监测要求

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突出时效性和准确性,采用自动监测和简易监测相结合的手段,获取实时可靠的监测数据,并及时将结果上报各级指挥部门。监测系统以群测群防为主,专业监测为辅。

有关监测站点分布情况见附表6。

5.2 通信

5.2.1 通信方式的选择

1、原则

实用、可靠、先进。

2、通信方式

1)山洪灾害自动监测站采用CDMA通信传输信息,简易监测站点采用电话、人工传输信息。

2)山洪灾害预警发布的通信方式由电话、手机短信、无线语音广播、手摇报警器、铜锣等组成。多种通信方式各自相对独立并互为补充,

确保预警和指挥调度信息及时通知到各级部门和危险区群众。

5.3预警

5.3.1 预警

1、预警指标确定

预警指标是指触发山洪灾害的雨、水量临界值,包括临界雨量和成灾水位(流量)的确定。预警指标分为暴雨预报、准备转移(警戒)和立即转移(危险)两级。

通过调查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的降雨情况,根据暴雨特性、地形地质条件等综合确定本镇预警指标,详见附表7。

2、预警等级划分原则

山洪灾害预警等级分为三级(Ⅲ、Ⅱ、Ⅰ),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可能性、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对应颜色依次为黄色、橙色、红色,三种颜色预警信号分别代表可能(暴雨气象预报)、严重(警戒雨量或警戒水位)、特别严重(危险雨量、危险水位或有泥石流、滑坡征兆)。

3、预警启用时机

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并发布暴雨预警信息。当降雨量达到相应等级雨量值时,降雨仍在持续,应发布预警信息;

2)当水位达到相应等级值,且仍在上涨,应发布预警信息。若可能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

3)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

4)水库及塘堰坝出现重大险情时应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4、预警发布及程序

根据监测、预报,按照预警等级及时发布预警。

1)在一般情况下,可按照县→镇(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如图1)。

 

 

 

 

 

 

 

 

 

1  一般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

2)如遇紧急情况(水库、塘堰坝出现重大险情,滑坡等),可采用快速灵活的预警方式进行预警(如图2)。

2  紧急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

5.3.3 预警、警报方式

预警方式:(1)电话、手机短信预警;(2)口头通知。

警报方式:(1)无线语音广播报警;(2)手摇报警器;(3)铜锣报警;(4)口头通知。

5.3.4 预警发布及响应

1、接到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通知将有暴雨发生以及发布的三级(黄色)预警时,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1)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所通过电话、手机微信向有关村发出三级(黄色)预警,提醒广大群众注意做好山洪灾害防范准备。

2)当接到三级(黄色)预警后,各有关人员应迅速上岗到位,注意观察水雨情变化,并加强防范。

2、接到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发布的二级(橙色)预警时,或降雨量达到警戒雨量且降雨仍在持续时,或溪河水位达到警戒水位,发布二级(橙色)预警,同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1)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所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有关村发出二级(橙色)预警,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防范山洪灾害,危险区人员做好转移准备。

(2)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所指挥长及成员、所属的监测组、信息组、转移组、调度组、保障组主要成员发布二级(橙色)预警,做好相关防范工作。

(3)有关村在接到二级(橙色)预警后,通过无线语音广播、铜锣、手摇报警器等向危险区群众发出二级(橙色)预警,提醒危险区人员注意防范,做好转移准备。

3、接到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发布的一级(红色)预警时,或当降雨量达到危险雨量且降雨仍在持续时,或溪河水位达到危险水位,或有泥石流、滑坡征兆时,发布一级(红色)预警,同时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1)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所通过电话、手机微信向有关村发出一级(红色)预警, 要求危险区人员立即按预定路线撤离至安全区,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立即全面行动,做好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工作。

(2) 通过电话、手机微信向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所指挥长及成员、所属的监测组、信息组、转移组、调度组、保障组主要成员发布一级(红色)预

警,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所立即全面行动,做好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工作。

有关预警设备分布情况表见附表8。

6  转移安置

6.1 转移安置

6.1.1转移安置原则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6.1.2 转移安置路线

转移安置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事先拟定好转移路线,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确定新的转移线路。转移路线宜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见附表9)。

6.1.3 转移安置方式

安置地点一般因地制宜地采取就近安置、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搭篷地点应选择在安全区内。

6.1.4 制定特殊情况应急措施

转移安置过程中出现交通、通讯中断等特殊情况时,灾区各村组应各自为战、不等不靠,及时采取防灾避灾措施。由村干部分头入户通知易发灾害点村民,尤其是夜间可能发生相关灾害时,要保证信息传递的可靠性,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借助无线广播、铜锣、哨子等设备引导转移人员到安置地点。在制定的转移路线交通中断的情况下,应选择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到就近较高地点。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确保无一人掉队。

7  抢险救灾

7.1 抢险救灾准备

1 、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抢险救灾方案。

主要包括人员组织、物资调拨、抢险救灾装备及车辆调配和救护等。

2 、抢险救灾准备

积极配合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做好装备、资金、物资等抢险救灾准备。

7.2 抢险、救灾

1、指挥所下设的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组和应急抢险队应该协调工作、形成合力。

全镇范围内一旦那里发生险情和灾情,辖区各级组织在及时逐级上报上一级防汛部门的同时,应立即组织抢险应急队伍和救灾组织按预定方案投入抢险救灾。首先保证人民生命安全,并千方百计减轻财产损失。

紧急情况下镇政府和抢险救灾组织有权强制征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机械设备和物资、抢险救灾过后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2、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一旦发生险情,首先将威胁区群众撤离到安全地带。

3、对紧急转移的人员由救灾组进行妥善安置,并提供医疗救护和生活保障。

4、对山洪灾害造成的水、电、路、通汛等基础设施毁坏,抢险救灾组织应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保证在最快时限内恢复畅通。

8  保障措施

8.1 汛前检查

汛前,对所辖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河道险工险段、滑坡危险点及通信、监测、预报预警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统计危险区内常住人口,登记造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有险必查、有险必纠、有险必报。

8.2宣传教育及演练

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山洪灾害

防御常识,增强群众主动防灾避灾意识。

2、在交通要道口及隐患处设立警示牌。

3、组织对镇村责任人、预警人员、抢险队员等进行培训,掌握山洪灾害防御基本技能

4、镇村要组织群众进行演练,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

8.3 纪律

为及时、有效地实施预案,各部门要做到: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确保灾民转移安置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失职、渎职、脱岗离岗、不听指挥的,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3、水、雨情报告要及时,有险要速报,会商要及时,指挥要果断;

4、暴雨天气,镇主要领导及包村干部未经批准,不得离岗外出。

5、严格执行库坝、堤防巡查制度,坚持一天一巡查,大雨、暴雨天气24小时巡查制度。

6、监测、信息组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满堂川镇人民政府   

2023413 

 

 


【网站编辑】李彩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