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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XGK-2023-001319 主题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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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4-04 10:13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满堂川镇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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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有力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收益“颗粒归仓”,有效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不断提升乡村振兴内生动力。根据陕西省委农办等九厅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共榆林市纪委《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榆纪发〔2023〕3号)和《榆林市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要求,针对当前我集体资产处置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等问题,决定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来榆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三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问题导向,以加强集体资产监管,建设清廉村居为目标,围绕解决当前集体经济合同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等问题,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收集、审查审计、整改规范工作,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经济活动,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堵住集体资产和收益流失的漏洞,逐步建立主体清晰、程序合法、要素齐全、内容规范、执行有序、监管严格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机制,确保管好用好集体资源、资产、资金,促进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奠定坚实基础。

二、清理范围

本次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的范围包括村、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责的乡镇政府、村民(居民)委员会、村民(居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全资或控股的企业与自然人、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订立的正在履行和已签订尚未履行的各类合同(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承包合同除外),包括书面合同、口头合同及其他合同。具体包括:

(一)资源类合同。指农村集体所有的或国家所有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资源,包括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及其他集体资源承包、流转、托管、出让、入股等合同。

(二)资产类合同。指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设备设施、无形资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企业所拥有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集体投资兴办企业等资产的承包、租赁、投资等合同。

(三)资金类合同。指农村集体货币资金借贷、投资等合同。包括扶贫(衔接)项目资金投资类合同。

(四)建筑工程类合同。指农村集体建筑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五)其他类合同。指抵押合同等不属于上述四类合同的其他合同。

三、工作步骤

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自2023年3月启动,按照个阶段10个步骤梯次推进,到2023年11月底完成。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3月1日—3月31日)。

1.安排部署。各行政村按照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办法,开展业务培训,迅速部署推进。各行政村由党组织牵头,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村民委员会配合,成员代表参加,成立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工作专班(以下简称村级工作专班),制定清理方案,明确人员组成,召开成员代表会议审议,启动合同清理规范工作。

2.宣传动员。各行政村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多种渠道宣传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政策,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参与、监督清理规范工作。各行政村在村务公开栏及村民小组显要位置张贴县级政府盖章发布的《公告》和本村《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工作方案》,公布监督方式,广泛动员群众参与。

(二)合同清收阶段2023年4月1日—5月31日

3.清理收集。全面清理集体经济合同,原则要求账内合同与账外合同一起清理,书面合同、口头合同和其他合同一起清理。合同标的物,应在排除家庭承包经营、集体自营和闲置的集体资产以外,与集体所有的资源、资产、资金一一对应,体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的要求,严格落实“村财乡管”政策,坚决杜绝账外合同、账外资产、账外收益,严格查处监守自盗、贪污侵占、套取骗取集体资金等问题。要求村级党组织书记、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村委会主任签订《干部承诺书》(附件2),确保集体经济合同清理全面彻底。

4.登记建档。村级工作专班对收集到的集体经济合同、民主决策会议纪要和补充协议等附件资料原件装订成册,填写《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审查表》(表1)(附件3)。口头合同按照双方实际约定内容填写登记表,双方约定有异议或相关条款未约定的,如实登记“有异议”或“未约定”。

5.审议公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审查表》(表1)经成员代表大会审议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查缺补漏,力求集体经济合同“应收尽收”,且登记信息与事实相符。公示无异议的,提交乡镇政府汇总。

6.汇总上报。政府负责收集各行政村集体经济合同(含会议决议、补充协议等附件)、《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审查表》《干部承诺书》,逐一编号,并分别装订成册。经乡镇党委政府研究审定并盖章后,提交县级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审查审计。

)整改纠错阶段2023年8月1日—10月31日)

7.整改纠错。镇政府组织指导行政村进行整改纠错。按照“村党组织提议、村党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集体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和“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四议两公开”程序,遵循“村组研判、双方协商、审查确认”的思路,坚持依法依规、一事一策的原则,由各行政村分类整改纠错。整改后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审议同意后提交乡镇政府复审。

8.问题处置。对违法违规且整改不到位的,由各行政村提交级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研判。级工作专班统一建立问题台账,进行专题研究后向镇相关组办移交。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规的,向镇纪委移交;涉及违法违规用地的,向镇国土资源办移交;出现黑、恶、霸、痞等情况的,向镇派出所、司法办移交,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行政村配合相关组办抓好整改工作。

)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9.建章立制。推广使用集体经济示范合同文本,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和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建立集体经济合同审查机制,多种形式盘活闲置集体资产资源,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运营

10.归档备案。依托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推动镇村建账立户,对整改规范的集体经济合同统一录入平台,实行动态规范管理。年底前规范合同录入率应达到60%以上。书面合同统一整理归档,建立台账,报乡镇(街道)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行政村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共同推动各项工作。级建立农村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参照级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建立本级工作专班。各行政村承担主体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工作程序。坚持依法、民主、公开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工作,严肃查处发现问题。坚持依靠群众开展清理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议定,全程接受群众监督,严禁出现粗枝大叶走形式、走过场,借整改漂白合同等现象。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充分考虑历史原因和各方利益,稳妥有序推进,避免引发不稳定因素,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强化督促落实镇农办承担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调度督促等工作,定期报送本级纪检监察部门,充分运用纪检监督力量,逐级督集体经济合同应收尽收、应查尽查、应改尽改。各相关组办要依据专班工作制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工作职责。级建立督导工作机制,建立信息月报告、月通报制度,定期调度工作进度,并及时总结存在问题和经验做法,每月20日前报送级工作专班

(四)严肃追责问行政村建立乡村干部承诺制,督促村干部动真碰硬、真抓实干。对专项行动中思想不重视、履职不到位、查出问题不整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消极应付,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甚至弄虚作假,瞒报隐匿等问题,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对无偿、拖欠或低价占用,违规出租、出让、发包集体资产资源等问题,监守自盗、贪污侵占、套取骗取集体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满堂川镇人民政府

     2023331 

 

 

 


【网站编辑】李彩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