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预案编制目的
为迅速有效地组织开展淤地坝的防汛抢险工作,防止和减轻突发性事件造成的灾害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二)预案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淤地建设管理办法》、《绥德县防汛应急预案》结合我镇淤地坝安全防汛工作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淤地坝突发险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洪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减灾方针,健全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种岗位责任制,积极做好全市淤地坝工程防洪抢险的各项工作;真正做到思想、组织、措施、队伍、物资“五落实”,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动,分级管理,分级负责,服从大局,团结防洪;采取紧急抢护措施,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做到设防标准内洪水不垮坝,遇到超过防洪标准洪水时,全力抢险救灾,尽量减少人员伤亡,把灾情减小到最低程度。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指挥机构设置
指挥长:钱建雄
副组长:张振兵 镇长
成 员:马世亮 刘鹏飞 田永宏 赵 波马 祥 蒲 磊 曹 秀 李婷婷黄喜欢 张喜强 周大康 祁 钰 窦 龙 李 强 贺 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黄喜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区、区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镇水情、旱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制定镇防汛抗旱方案;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对全镇水利设施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属地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1、镇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2、供电所: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内的线路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3、宣传办:正确把握全镇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助、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4、应急办: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
5、镇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维护社会稳定。
6、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镇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7、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8、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及淤地坝抢险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淤地坝防汛预案,各村、镇属各单位负责人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特别对淤地坝出现水位高及其他不安全因素由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负责;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所有属地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每月26日前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912-5731005)。
三、预警预报系统
建立淤地坝安全防汛预警、预报机制,形成镇政府、村、管护责任人为主要环节的预警、预报系统,分级负责,各司其职,随时下达指令,通报汛情,传递信息,准确掌握工程运行情况。
四、满堂川镇淤地坝分布情况
满堂川镇共计有大型淤地坝15座,中型淤地坝79座。其中灵宝村有大型淤地坝0座,中型淤地坝1座;常家沟村有大型淤地坝1座,中型淤地坝1座;寺坪中心村有大型淤地坝3座,中型淤地坝11座;柏树岔村有大型淤地坝1座,中型淤地坝11座;郭家沟有大型淤地坝1座,中型淤地坝1座;满堂川村有大型淤地坝1座,中型淤地坝9座;东风村有大型淤地坝2座,中型淤地坝6座;土地岔村有大型淤地坝2座,中型淤地坝1座;文化山村有大型淤地坝1座,中型淤地坝4座;闫家沟村有大型淤地坝1座,中型淤地坝4座;武平村有大型淤地坝1座,中型淤地坝4座;大白家沟村有大型淤地坝0座,中型淤地坝5座;三十里铺村有大型淤地坝0座,中型淤地坝8座;封家沟村有大型淤地坝0座,中型淤地坝6座;书窑坪村有大型淤地坝0座,中型淤地坝3座;兴合村有大型淤地坝1座,中型淤地坝4座。
五、保障措施
(一)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指挥长主持镇防指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动本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县防指及相关领导,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洪抗旱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由镇防指副组长带班,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及防汛抗旱措施;镇防指属地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镇防办随时将情况上报县防指。
2、受灾村村委会的主要领导应根据镇防指指令及时动员、部署本村防汛抗旱工作,服从镇防指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抗旱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属地单位负责人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驻点指导、帮助受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二)应急措施
当发生汛情灾害后,镇防指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汛情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汛情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防汛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所有信息必须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六、预案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镇防指统一指挥村组及各有关单位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镇防指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进行调度,协调各属地单位,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镇防指各属地单位及有关村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
灾害发生地的村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镇人武部负责所属应急分队及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并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村转移危险地方的群众。成员部门单位分别指导抢险救灾工作;镇民政办负责指导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镇人武部、派出所、司法所、义合交警中队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应急资金保障。
镇财政所负责镇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三)医疗卫生保障。
镇卫生院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四)后勤保障。
灾害发生的村配合镇政府负责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等后勤保障。
(五)灾情核查。
应急办牵头,所有属地单位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镇防指。
各村委会、镇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每个属地单位必须成立10左右人以上的抢险突击队,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满堂川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