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根据绥德县财政局《关于下达盘活财政存量存量资金的通知》(绥政财发[2023]82号)文件精神,下达我中心存量资金50万元,专项用于农业机械化发展。现将专项资金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主要内容
根据我县农业机械化发展需求,为了支持万亩高粱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资金重点补助高粱收获机械,初步拟定机械种类和补助标准。60马力及以上联合收割机4台,每台补助10万元;T30或T40及以上无人植保机4台,每台补助2万元;4行及以上播种机5台,每台补助0.2万元;32马力及以上撒粪机1台,补助1万,以上补助共计5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依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选择开展服务的专业合作社。
2、服务组织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机械、有机手。
3、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社会化服务主体和拥有动力机械较多的合作社,按照机械拥有量从多到少选择。
4、服务组织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信誉良好,具有较强的发展意识和自我发展实力。
三、报名时间及电话
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0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电话:0912--5632862
绥德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