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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XGK-2023-00284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2-04 11:12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绥德县农民田间学校建设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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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榆政农发【2023】141号榆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第三批省级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和2023年第三批省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参照陕农办发【2021】100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建设1所长期稳定的农民田间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本辖区内登记注册且运营2年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及农业科技示范园、现代农业园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
二、申报程序 
申报农民田间学校,须在规定期限内向绥德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提交农民田间学校建设申请表,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实训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承包)合同复印件、带动农户发展等申报材料。经镇核、中心核实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实地勘察,会议审核,公式无异议后确定
三、农民田间学校具备的条件
1、拥有固定场所500平方米以上有自主产权或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期在10年以上,有固定实训基地、交通便利,能够满足学员开展实践实训、现场观摩、实验示范等教学活动,同时有一个可供50名以上(含50名)学员学习的固定培训教室或具备新建教室条件。
2、产业优势明显,以从事当地主导特色产业为主,年均经营收入达200万元以上,有较强的带动周边农户效益提升的能力辐射范围广。
3、社会声誉良好。申报单位开展农业经营活动、无骗取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或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
4、同等条件下,(1)获得高级资格证的高素质农民领办的经营主体;(2)带动农户产业效益提升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经营主体;优先遴选。       
经营主体优先遴选。       
四、农民田间学校的建设
农民田间学校建设,以“农民”为中心,以“田间”为课堂,以启发式、参与式、互动式为特点的农民田间技术培训活动,是推动科技进村入户、培养新型农民的有效平台。按照“六个一”标准建设:一间可供50名以上(含50名)学员学习的固定培训教室、一个师资团队、一名辅导员、一批示范主体、一片实训基地、一个宣传栏。
五、建设补助
1.资金来源。补助经费列入第三批省级农业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民田间学校建设子项目。
2.补助方式。采用先建后补方式,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设置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用于非本项目规定的其他开支,项目完成后经第三方审计无误后给予补助资金拨付。
3.资出方向。主要用于购置教学设备(所购设备必须经过招标采购)、聘请师资、编印培训资料、租用实训场地、现场培训等。
六、其他要求
申报单位应于2023年11月7日前向农机中心递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马慧锋,联系电话:18791812597。
特此公告

附件1 2023年度绥德县农民田间学校建设项目申请表
附件2 2023年度绥德县农民田间学校建设主体确定表
附件1.2绥德县田间学校申报公告.docx
【网站编辑】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