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高级搜索
索引号 XXGK-2024-00027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1-31 11:03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人社局
绥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绥德县张家砭镇柳湾村任家沟小型拦沙坝工程项目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的公示
浏览次数:次   打印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保障厅印发《陕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22] 6号)的规定,绥德县张家砭镇柳湾村任家沟小型拦沙坝工程项目,现工程已竣工验收完毕。施工单位榆林市中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绥德县劳动监察大队申请退还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间,若施工单位榆林市中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该项目施工中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凡在该工地的农民工有未领到工资的,请到绥德县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投诉。公示期间没有举报或投诉,将视为无拖欠,绥德县劳动监察大队将依法办理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限:20241月312024年3月1

  联系电话:0912-5619699

  联系单位:绥德县劳动监察大队

  单位地址:绥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23室

   


绥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1


【网站编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