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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XGK-2022-00181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8-18 10:00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人社局
绥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绥德县沿黄观光路高边坡隐患治理工程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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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榆政办发〔2017〕11号)的规定,绥德县沿黄观光路高边坡隐患治理工程工程项目,现工程已竣工验收完毕。施工单位榆林市秦通建工有限公司向绥德县劳动监察大队申请退还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间,若施工单位榆林市秦通建工有限公司在该项目施工中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凡在该工地的农民工有未领到工资的,请到绥德县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投诉。公示期间没有举报或投诉,将视为无拖欠,绥德县劳动监察大队将依法办理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限:2022年 8月 18 日— 2022 年 9 月 18 日

联系电话:0912-5619699

联系单位:绥德县劳动监察大队

单位地址:绥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23室

备注:本公示在绥德县人民政府网、绥德县劳动监察大队公众号进行公示。

绥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绥 德 县 劳 动 监 察 大 队

2022年 8 月 18 日

【网站编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