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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XGK-2022-001535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发文机关 绥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绥政人社发〔2022〕69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15日 发布日期 2022-07-13 10:39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人社局
绥德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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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管理,纠正在编不在岗、兼职取酬、异地再就业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管理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根据中省市相关文件和县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精神,经县委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大和十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省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组织人事管理、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管理,严格干部管理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切实解决“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多头饷”、干部职工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规范干部管理,深化作风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2、坚持实事求是,严禁瞒报、漏报、错报各类“吃空饷”人员。

3、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单位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单位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对理结果负总责。

4、坚持单位自查与督查组核查相结合,各单位要认真自查,摸清底子找准找全存在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县上将组成工作组,加大督查核查力度,对存在问题未发现,或发现问题不上报、不整改的,将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及领导责任

5、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对存在的问题,要逐人逐事落实整改措施

6、坚持表本兼治,将查摆问题、落实整改、查处问责同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针对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健全和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二、治理范围和重点

(一)治理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治理重点

1、未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在岗、不上班,但仍在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未按规定经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长期离岗上学或借调借用,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通过伪造病历、借调借用手续等弄虚作假手段欺骗组织,长期不在岗、不上班的。

4、一人有多份工作、领取多份薪酬“多头饷”的。

5、已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到龄不办理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补贴的。

6、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补贴的。

7、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补贴的。

8、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管理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或放任、包庇、纵容干部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不上班的。

9、无特殊原因,对因病因事请假人员该扣发工资不扣发,或对扣发工资该上缴不上缴,私设小金库,截留、贪污、挪用以及其它违纪违法处置相关资金的。

10、其他违纪违规致使财政人头经费流失的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采取单位自查与督查组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单位自查为主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组织动员、自查自纠4月8日至6月底)。各镇、各部门、各单位成立“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制定方案,印发文件,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对照工资发放表和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如实填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吃空饷”问题自查情况统计表》(附件),全面查摆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逐人逐事落实整改措施。6月28日前,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报告,连同自查情况统计表、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台账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后,报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阶段  监督检查、集中查处7-8月份)。“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督查组各单位进行督查核实,围绕专项整治十个重点,集中查处一批典型的人和事。对自查自纠不认真,存在问题未发现,或发现问题不登记、不整改、不上报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阶段  整改提高、建立长效机制9月份“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清查处理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针对发现的问题,健全和完善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干部管理、工资管理、请销假等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吃空饷”问题。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绥德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涛任组长,县人社局局长刘喜红、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王瑞平、县编制办主任郭君、县财政局副局长吴有胜、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李贵斌任副组长,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纪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周新任办公室主任,县人社局副局长马向阳、县财政局副局长吴有胜、县委编制办副主任霍静雪、县委组织部主任科员白静妮担任组员。各镇、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认真予以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部门协作配合。县委组织部、财政局、人社局、编制办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本着“谁的人、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专项整治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组织人事、编制财政及干部管理等相关制度、政策,摸清底子,查清问题,落实整改,建立台账,并按规定及时上报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要做到“六查”:查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各单位一把手要靠前指挥,亲自谋划、亲自把关。

(三)加大查处力度。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强化督促检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对单位自查、群众反映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认真清理纠正。对专项治理工作不认真,发现问题不整改,专项整治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在干部管理、请销假制度、人事编制财务制度执行方面不负责、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四)鼓励社会监督。绥德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监督举报电话:0912-5622169。欢迎广大干部、社会群众监督、举报。

 

绥德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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