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努力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绥德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活动。
一是周密安排,积极部署。3月13日上午,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专题对“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业务股室、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市场服务中心按照工作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快速行动。
二是联合宣传,现场答疑。3月15日中午,联合县公安局、检察院、发改局、处非办、烟草公司、消防大队、移动公司等单位在联丰广场集中开展“3·15”宣传活动,现场设立咨询台、食用农产品快检台、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台等,引导诚信经营和科学消费,杜绝食品浪费,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是多措并举,广泛宣传。3月13日至15日,全县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在各自辖区内围绕“提振消费信心”通过车载喇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宣传围裙和宣传纸杯等方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为3月15日集中宣传活动营造深厚氛围。
四是加强值守,稳妥处置。3月13日至15日采取24小时值守制,对媒体曝光、重大投诉举报和消费维权舆情信息等,迅速研判,稳妥处置,加大执法力度,持续规范全县消费市场秩序。
五是加强协作,提升合力。以市场监管局牵头,其它各行业主管部门互相配合,形成消费维权工作合力,共同打造绥德良好的消费环境,为绥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活动现场同时对2022年度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家)和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8家)进行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