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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8-19 10:30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司法局
绥德县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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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全县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顺利实施,“谁执法谁普法”等责任制有效落实,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普遍提升,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意识明显增强,有力推进了法治绥德建设,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做好我县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国家和陕西省“八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我县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和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以高质量法治宣传教育推动高质量发展,为谱写绥德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2025年,全县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全县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工程创新发展,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全民普法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各方面。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践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工作的满意度。

坚持服务工作大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十四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坚持法治与实践融合。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推进智慧普法,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动全体公民尊崇法治、厉行法治,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二、普法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体现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中精辟概括的“十一个坚持”,必须学懂弄通吃透基本精神。全县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在线学习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等院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和中小学校法治教育体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普法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开设专栏、集中研讨、组织宣讲、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要紧密结合实际,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细落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全县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通过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推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切实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在有条件区域建设宪法主题场馆、公园或长廊。阐释好宪法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推动宪法精神家喻户晓。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重点宣传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基本原则以及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制作高质量民法典普法宣传产品,建设好民法典普法阵地,加强新技术新媒体在民法典普法中的运用,增强民法典宣传实效,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各级党委和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以民法典颁布日为契机,每年5月份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通过编写民法典通俗读物、创作民法典公益广告和短视频等普法产品,组织宣讲团赴基层宣讲、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开设民法典主题宣传栏、建设民法典主题公园等形式,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教育。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大力宣传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民生保障需要,大力宣传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收入分配、征地补偿、社会求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关心关注特殊群体需要,大力宣传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和退役军人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等涉农法律法规,助力农民增收,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人民防空法等。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适应更高水平平安绥德、法治绥德建设需要,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社区矫正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适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大力宣传电信诈骗预防、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扫黑除恶、毒品预防、打击侵权假冒、社区服务、物业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全县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做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表率。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推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普法重点对象

(一)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定期组织开展法治讲座和旁听庭审等活动。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考评内容,全面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全面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严格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充分发挥学校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的主导作用,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所有中小学校长、法治副校长、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持续组织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红领巾法学院”创建、秋季开学“法律进学校”等活动。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重点围绕防范欺凌、性侵、猥亵、电信网络诈骗、非法传销、校园贷等方面做好法治宣传教育。继续强化由教育部门牵头,司法部门、共青团和有关部门及组织等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机制,广泛组织动员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支持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三)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抓好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开展社区(村)“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强化法治培训、考核评价,提升依法执法、依法用权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加强对网民法治教育,教育引导广大网民牢固树立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的意识,做到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营造良好网络生态。加强对妇女、残疾人、老年人、退役军人等群体法治教育,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四、工作措施

(一)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加强教育引导。坚持以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基层群众为重点,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分步骤、有重点地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进全民守法。

推动实践养成。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群众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爱护环境卫生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

完善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选树群众身边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充分发挥法治文化阵地作用,推动法治文化阵地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村)文化活动中心等场所,因地制宜打造融入法治元素和文化元素于一体、体现公众需求和本地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集群,让群众在法治文化阵地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培育崇尚法治理念。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县每个乡镇至少有一个普法宣传场所,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

繁荣绥德特色法治文艺。充分发挥法治文化教育和熏陶作用,把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大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力度,充分发挥专业团体和专业人才作用,鼓励支持各类文艺院团、艺术创作机构、群众文化团体和个人开展法治文化创作,将法治元素植入陕北民歌、陕北秩歌、陕北说书、影视剧、剪纸等艺术形式中,打造富有绥德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组织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积极创作推广法治动漫、短剧、微电影等法治文化作品,利用网络直播等传播途径,实现法治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充分利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向基层群众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传承。整合红色法治文化资源,推动建立红色法治教育培训基地。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结合绥德文化特色,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让崇德尚法精神在家庭中生根。

(三)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实施以村干部、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到2025年,每个行政村至少培养6名“法律明白人”。利用“五级五长包户制”社区末端精细化治理模式,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和动态管理,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和城乡社区依法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全方位推广“说事堂+微调解”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深化依法治校,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切实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电信网络诈骗、毒品、传销、非法校园贷等方面法治教育。深化依法治企,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落实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法治化水平。

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深化“法律进网络”,规范完善网络管理制度,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对乡镇、村(社区)等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在法治实践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

把普法融入顶层设计过程。在重要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的覆盖面。通过制定机关新闻发言人等机制解读相关问题,回应社会关切。

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制定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

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完善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人民群众有法律需求时,能够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

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使广大法治工作者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普法者。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及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五)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

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公益性普法组织。组建“八五”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鼓励、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法律工作者、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保障机制,加强对社会普法力量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六)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丰富普法内容,创新普法方式。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增强普法内容的趣味性和互动性。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促进普法由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转变,增强受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技术,实现县、镇(社区)两级以及各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使互联网为普法创新发展提供更大支撑。

五、实施步骤

“八五”普法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规划启动阶段(2022年7月底前)。各镇、各部门单位在总结“七五”普法经验基础上,研究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8月至2025年年底前)。各镇、各部门单位依据“八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创新方式方法,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下半年,开展中期检查、表彰先进。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7月底前)。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组织对“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组织开展表彰奖励活动。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进全民守法普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科学制定本辖区、本系统五年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年度述法等机制,切实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健全完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

(二)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普法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检查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夯实基层基础。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根本的工作导向,加强政策、制度、机制保障,从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下沉,为普法最后一公里提供有效保障。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

(四)狠抓任务落实。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普法责任,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职责。充分发挥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职能作用,推动各部门、系统、行业、单位在管理、服务过程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推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承担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五)落实经费保障。各级政府把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县、镇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普法经费标准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各部门单位也要安排专项经费,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按有关规定,把普法相关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突出评估检查。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加强检查结果运用。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推荐、表彰和奖励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县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加强日常监督和指导,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履行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支持各级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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