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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XGK-2024-00040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2-06 16:54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水利局
绥德县水利局拟准予绥德县石家湾镇九年制学校取水许可申请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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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水利局

准予绥德县石家湾镇九年制学校

取水许可申请决定书

绥德县石家湾镇九年制学校:

我局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办理取水许可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和相关专家对《石家湾镇九年制学校水资源论证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依据专家组审核意见你单位的取水许可申请,准予石家湾镇九年制学校取水许可申请。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现对该决定进行公示,主要公示内容如下

一、石家湾镇九年制学校创建于1958年,位于绥德县城西的石家湾镇石家湾村,距县城15km。学校分教学区、住宿区两院。学校占地面积12300㎡,其中校舍建筑面积2400㎡。经现场调查核实,学校现有教学班3个,学生14人,教职工23人。

石家湾镇九年制学校尚未接入集中供水管网,目前自备水源井取地下水作为学校生活用水水源自备水源井位于石家湾村队场沟距铁路桥150米处,坐标:东经110°10'25.5083",北纬37°34'15.1512"

该学校水量为0.051m3/a项目主要用水环节为学校食堂、教学楼、图书馆、宿舍楼等生活用水按照该学校提供的水质化验报告显示,各项数值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限值。现状生活废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掏运,返还农田不外排。

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二、准予绥德县石家湾镇九年制学校以石家湾村队场沟距铁路桥150米处自备水源井为地下取水水源,向该学校供运营用水和师生生活用水,地下水取水总量为0.051m3/污水不外排,不设退水口。

、公示有效期: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意见反馈方式: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可向绥德县水利局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绥德县水利局地址:永乐大道114号(与时俱进广场斜对面),联系人:曹强,联系电话0912-5622155。

 

绥德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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