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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绥德县城镇标定地价成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8-23 17:15   来源:绥德县人民政府   作者:   发布机构:政府办   浏览次数:次   打印

为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健全城镇地价体系,强化土地资产管理,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用发〔2019〕16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2020年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用发〔2020〕8号)的文件要求,我县完成了绥德县城镇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工作,现就相关成果予以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附件:标定地价信息公示表.xls

绥德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3日

【网站编辑】王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