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绥德县2023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批复》(绥巩衔办发〔2023〕1号)要求,2023年度下达我中心的小额信贷贴息专项衔接资金项目第一批次资金180万元,我中心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目标任务和扶持产业发展等实际需求,制定了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绩效目标,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及时提出,公示满10天无异议后,上报县级相关行业部门。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1月29日(不低于10天)
监督受理单位:
绥德县金融风险防范服务中心监督举报电话:0912-5776185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绥德县金融风险防范服务中心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