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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人民政府预征收土地通告
发布日期:2023-11-21 10:12   来源: 绥德县人民政府   作者:   发布机构:政府办   浏览次数:次   打印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绥德县人民政府拟征收满堂川镇大白家沟村集体土地现就土地征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满堂川镇大白家沟村集体土地,面积0.408公顷。地块四至范围和具体面积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规划性质商业服务业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将对拟征收土地范围的权属、地类、面积,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进行调查,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期限内准备好相关权属等资料,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土地现状调查工作。

土地现状调查期间同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本通告期限: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土地征收勘测定界范围内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征收时一律不予补偿。

公安局、农业农村局、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及镇政府和村委会在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等行为。

(三)本通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镇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勘测定界图

           2023年十八批次勘测定界图.

 

                 绥德县人民政府

                  20231121

 

 


【网站编辑】李彩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