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陕政办函〔2021〕45号)、《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榆政办函〔2021〕181号)和《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绥政办发〔2021〕37号)精神以及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绥德县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细则,现将文件印发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执行。
各镇、各部门要对照考核评估细则(详见附件),立即开展全面自查,并于12月底前将自查结果报至电子政务中心(县政府后楼217,0912-5623456),自查结果将作为政务公开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具体情况就部分指标组织抽查,核实自查情况。
各镇、各部门要根据自查情况,扎实推动问题整改,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附件:绥德县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细则
(此件公开发布)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
附件
绥德县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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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指标 |
评分标准 |
备注说明 |
考评方式 |
一、组织保障(15分) |
组织领导 |
队伍建设 |
3 |
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政务公开,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 |
有,得3分;没有,不得分 |
请填写分管领导姓名,具体说明2021年主要领导听取汇报、工作人员变动及交接等情况,必要时可附相关材料 |
单位填报、政府办测评 |
3 |
工作机构明确,有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保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队伍相对稳定,关注群消息,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
落实到位得3分;落实不到位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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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情况 |
2 |
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 |
落实到位得2分;落实不到位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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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
—— |
5 |
本单位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是否完善,保密审查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与公文流转、信息发布程序是否相结合 |
按完成情况得分依次为5分、3分、1分、不得分 |
请提供本单位相关制度的正式文件,以及县政府网站公开的网络链接 |
单位填报、政府办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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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培训 |
—— |
2 |
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和政务公开业务人员按要求参加政府办举办的政务公开会议及培训情况;各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政务公开相关培训、学习情况 |
1.按要求参加全县统一培训,得2分;未参加,不得分 |
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应按要求参加每年度政府办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各单位自行培训学习情况材料应包括:培训通知、签到表、现场照片等 |
单位填报、政府办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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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信息公开(28分) |
主动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规范性 |
3 |
是否按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的统一格式编制发布本单位年度报告 |
按规范格式编制,得3分;没有,不得分 |
填写本单位2021年度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在县政府网站公开的网络链接 |
单位填报、政府办测评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2 |
部门文件公开情况 |
根据完成情况相应得分;未发布信息的,不得分 |
请说明本单位落实情况,并提供对应的链接地址 |
单位填报、政府办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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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财政信息公开情况 |
根据完成情况相应得分;未发布信息的,不得分 |
请说明本单位落实情况,并提供对应的链接地址 |
单位填报、政府办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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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各单位机构职责是否及时更新 |
按完成情况得分依次为3分、2分、1分、不得分 |
请说明本单位落实情况 |
单位填报、政府办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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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
依申请办理机制 |
3 |
依申请受理机制、内部规程建立和落实情况,公众提交申请的渠道是否畅通;内部审核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在政府办及时录入、办结申请 |
按完成情况得分依次为3分、2分、1分、不得分 |
请说明本单位内部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 |
单位填报、政府办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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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答复 |
3 |
答复口径是否准确、规范、合理,答复时限、答复理由、答复依据、救济渠道等内容是否准确无误 |
有且答复规范得3分;没有得2分;答复不规范不得分 |
无需填报 |
政府办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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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监督 |
2 |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结果备案和被纠错情况 |
无相关情况,得2分;存在投诉举报和败诉案件,不得分 |
请说明本单位落实情况,并提供对应的链接地址 |
单位填报、政府办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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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五公开”情况 (10分) |
规范性 |
2 |
规范性文件草案征集、文件清理、备案、有效性等信息公开情况 |
按规定发布或清理过规范性文件,得2分;未制定过新规范性文件,得基础分1分;制定但未发布的,不得分 |
请说明本单位落实情况,并提供对应的链接地址 |
单位填报、政府办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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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 |
3 |
公开各单位法定职责范围内的所有执法项目和每个项目执法信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处置结果及时公开 |
按完成情况得分依次为3分、2分、1分、不得分 |
无需填报,根据专项测评打分 |
政府办专项测评(县司法局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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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
2 |
是否发布权责清单,并动态调整 |
有,2分;没有,不得分 |
无需填报,根据专项测评打分 |
政府办专项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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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3 |
本年度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
有,3分;没有,不得分 |
请说明本单位落实情况,并提供对应的链接地址 |
单位填报、政府办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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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解读回应参与情况(9分) |
政策解读 |
—— |
3 |
政策解读材料、解读方案与政策性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领导同志带头解读政策情况;是否对政策的决策背景依据、制定过程、主要内容、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解读,是否存在简单地重复文件内容或者制作文件精简版方式解读等问题;解读形式是否多样化 |
多方式解读且及时公开,得3分;仅制作文字解读,得2分;未制定需解读政策得基础分1分;制定政策但无解读内容的,不得分 |
请说明本单位落实情况,并提供对应的链接地址 |
单位填报、政府办测评 |
回应关切 |
—— |
3 |
是否通过县政府网站、新媒体渠道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关切的情况 |
有,得3分;没有,不得分 |
请说明本单位落实情况,并提供对应的链接地址 |
单位填报、政府办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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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 |
—— |
3 |
协助县政府开展“政府开放日”和在线访谈活动或组织开展本单位“政府开放日”活动 |
按完成情况得分依次为3分、2分、1分、不得分 |
请说明本单位落实情况,并提供对应的链接地址 |
单位填报、政府办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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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服务公开(14分) |
服务清单公开 |
—— |
2 |
是否集中发布本单位政务服务清单;公开的事项数量在全县统一事项库中的占比情况 |
根据完成情况相应得分;未发布信息的,不得分 |
请说明本单位落实情况,并提供对应的链接地址 |
单位填报、政府办测评 |
“一件事一次办”公开 |
—— |
2 |
是否发布本单位“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事指南要素是否齐全(至少包含办理材料、办理时间、办理地点、办理时限、办理流程) |
根据完成情况相应得分;未发布信息的,不得分 |
请说明本单位落实情况,并提供对应的链接地址 |
单位填报、政府办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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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公开(5分) |
—— |
5 |
发布的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指南的重点要素类别、办理材料格式,以及办事指南的信息、表单、流程图、政策文件等是否准确,按要求公开 |
根据完成情况相应得分 |
无需填报,根据专项测评打分 |
政府办专项测评(县行政审批局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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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网上公开 |
—— |
5 |
政务服务事项注册用户是否能够在线办事,网上可办率是否不低于90%,是否公开办事统计数据,是否向社会公布统一的热线号码,号码是否畅通可用;服务效能是否良好 |
根据完成情况相应得分 |
无需填报,根据专项测评打分 |
政府办专项测评(县行政审批局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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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平台建设(20分) |
公开属性 |
—— |
2 |
拟制公文时,是否明确文件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及是否配备政策解读,随公文一并报本机关负责人审签,拟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是否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
未落实不得分,落实不到位的视情况扣分 |
请说明本单位落实情况 |
单位填报、政府办测评 |
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
—— |
5 |
做好县政府网站保障栏目,以及本单位栏目的内容保障 |
日常检查中有一次保障不及时扣0.5分,扣完为止。 |
无需填报,根据专项测评 |
单位填报、政府办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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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信息公告栏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在办公场所、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设有相应的政府信息查阅点 |
未落实不得分,落实不到位的视情况扣分 |
请说明本单位落实情况 |
单位填报、政府办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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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新媒体(10分) |
—— |
8 |
规范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和日常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8类问题。(严重表述错误、泄露国家秘密、发布内容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监测时间点前14天内无更新、发生“僵尸”“睡眠”情况、未提供有效互动等) |
日常检查中出现一次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
无需填报,根据专项测评打分 |
无需填报,根据专项测评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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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1年6月之后,新申请的政务新媒体的开通及已有账号的变更、关停、注销,由使用单位主动向县电子政务中心报备 |
日常检查中出现一次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
请说明本单位落实情况 |
政府办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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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
目录清单公开 |
—— |
4 |
梳理并公开26个领域中涉及本单位的目录清单 |
按时完成,得4分;未涉及26个试点领域得1分基础分;未完成,不得分 |
无需填报 |
单位填报、政府办测评 |
集中发布政府信息 |
—— |
4 |
通过县政府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对照梳理出的目录集中发布政府信息 |
根据完成情况酌情给分,最高4分 |
无需填报 |
单位填报、政府办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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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落实情况 |
—— |
2 |
是否按全县实施方案要求逐项落实 |
是,得2分;否,不得分 |
请说明本单位落实情况 |
单位填报、政府办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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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特色工作(4分) |
创新案例(4分) |
—— |
4 |
政务公开制度创新,政务公开标准化成果运用,特色公开方式等 |
根据完成情况酌情给分,最高4分 |
请说明本单位落实情况 |
单位填报、政府办测评 |
加分项 |
表彰奖励 |
—— |
10 |
因成绩突出受到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县级表彰的先进或优秀单位 |
依次加8分、6分、4分、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
请说明本单位落实情况 |
政府办测评 |
调查征集 |
—— |
6 |
围绕重点工作和社会热点开展网上调查、意见征集,并及时发布报告 |
每完成一次加2分,加分不超过6分 |
请说明本单位落实情况 |
政府办测评 |
|
多种形式解读 |
—— |
6 |
政策解读采用动漫、音频、视频、主要领导访谈等形式 |
每完成一次加2分,加分不超过6分 |
请说明本单位落实情况 |
政府办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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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内容 |
—— |
10 |
按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板块中规划计划、重大项目、行政许可、招考录用、稳岗创业、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会公益、公共服务、土地征收、保障性住房、应急管理、居住信息、公共监管、统计信息、收费项目等保障栏目发布信息 |
每月按要求上传2条信息加0.5分,最高不超过10分 |
请说明本单位落实情况,并提供对应的链接地址 |
政府办测评 |
|
新闻报送 |
—— |
4 |
新闻报送公开情况 |
每月上传2条新闻加0.5分,最高不超过4分 |
请说明本单位落实情况,并提供对应的链接地址 |
政府办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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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项 |
出现重大事故 |
—— |
—— |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泄密事故被查实 |
政务公开得分为零 |
无需填报 |
政府办测评 |
通报 |
—— |
10 |
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被国家、省、市、县通报 |
依次扣8分、6分、4分、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
无需填报 |
政府办测评 |
|
更新信息不及时 |
—— |
—— |
不及时更新信息,反复催促的 |
每催促一次,不按要求更新扣2分 |
无需填报 |
政府办测评 |
|
不作为 |
—— |
—— |
因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提起 |
每发生一次扣5分 |
无需填报 |
政府办测评 |
|
表述错误 |
—— |
—— |
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出现严重表述错误而引发网络舆情的 |
每发生一次扣3分 |
无需填报 |
政府办测评 |
|
加分后,总分值不超过1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