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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XGK-2022-00068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4-12 16:20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1年度全县政务公开评估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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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按照《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绥政办发〔2021〕37号)要求,县政府办公室采用单位自查、社会评议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15个镇政府、26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估,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评估的指标依据《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细则的通知》(绥政办函〔2021〕78号)制定,对参评单位从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参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平台建设、组织保障、特色工作等六个方面进行评估。主要采取单位自查、材料分析、主管部门考核、社会评议等方式进行。评估结果显示,镇政府优秀层级有3个,占比20%;良好层级有9个,占比60%;待改进层级有3个,占比20%。县政府工作部门优秀层级有5个,占比19.2%;良好层级有20个,占比76.9%;待改进层级有1个,占比3.9%。评估发现,各参评单位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组织保障,积极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明显提升。同时,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公开理念仍然薄弱,公开方向不够精准;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规范性仍需提升;三是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需进一步规范。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各参评单位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田庄镇人民政府等8个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和刘畅等8名政务公开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确立新目标,展现新作为。各镇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转变作风,创先争优,真抓实干,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绥德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评估结果

2.2021年度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名单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6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评估结果

一、 镇政府

序号

单位

组织保障

政府信息公开

解读回应参与

服务公开与平台建设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特色工作

加(扣)分项

主管单位评议

社会评议

总分

1

田庄镇

15

22

8

32

5

4

4

4.77

12.32

82.69

2

张家砭镇

12

18

4

30

6

0

0

4.36

13.16

73.52

3

名州镇

13

18

6

31

2

0

4

3.94

14.56

71.30

 

二、 部门和单位

序号

单位

组织保障

政府信息公开

解读回应参与

服务公开与平台建设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特色工作

加(扣)分项

主管单位评议

社会评议

总分

1

教育体育局

13

20

6

32

7

3

5

4.77

12.45

86.02

2

公安局

14

18

8

32

6

3

4

4.77

12.74

85.51

3

市场监管局

15

20

8

28

7

0

5

3.94

12.04

82.38

4

财政局

13

20

6

28

7

0

6

3.74

12.6

80.34

5

城管执法局

14

18

5

32

6

0

4

3.94

12.04

79.18

 


附件2

 

2021年度全县政务公开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共8个)

田庄镇人民政府

张家砭镇人民政府

名州镇人民政府

县教育体育局

县公安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财政局

县城管执法局

二、先进个人(共8名)

    田庄镇人民政府

    张家砭镇人民政府

    名州镇人民政府

刘永升   县教育体育局

    县公安局

李晋浩   县市场监管局

郭一鸣   县财政局

闫江江   县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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