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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XGK-2022-001731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发文机关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绥政办发〔2022〕31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06日 发布日期 2022-08-04 10:15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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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长: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马胜云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员:刘锦锋  县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主任

郝志华  县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党亚波  县委办副主任

宋军卫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马世飞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县档案馆馆长

    县发改科技局局长

马永军  县审计局局长

闫东波  县财政局局长

刘喜红  县人社局局长

刘正东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贺建荣  县文旅局局长

高宇忠  县卫健局局长

张春胜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雪峰  县资源规划局局长

    县住建局局长

叶迎平  县工贸局局长

雷保田  县民政局局长

赵千峰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司法局局长

马晓江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郭爱军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姬绪斌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县税务局局长

    市生态环境局绥德分局局长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来勤  人行绥德支行行长

马海伦  县电子政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研究提出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

(三)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

(四)协调各镇各部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电子政务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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