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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XGK-2020-00013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1-21 16:00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绥德县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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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认真对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系统的汇总并撰写年度报告。本报告由综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部分组成。2019年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电子版可在绥德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至20191231日止)。本单位政务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绥德县民政局办公室,电话:0912-5622185

一、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政务公开情况综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榆政办函[2019]189号)相关任务指标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榆政办函〔2019219号)精神,同时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1.合理确定内容,做到最大限度公开根据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具体实际,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为局办公室牵头,并将其列为内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各相关业务部门密切配合,按时限要求列出应公开事项。同时,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确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和责任部门;规定各类信息公开的办理时限,尽量减少因政务信息公开回复不准确、不及时,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事件发生;着重强调原则上不涉密的内容都要公开,力争做到最大限度对外公开。

2.在公开形式上,注重了公开方式方法的多样性。根据“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主要分两种情况:一是个别只适宜在单位内部公开的,主要通过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二是绝大多数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利用网站、微博等形式全方位公开。

3.在公开程序上,力求规范、有序、到位。对公开的项目、范围和形式,事先由相应信息产生部门提出,经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开。公开期间,注意充分收集、整理社会反响,对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筛选、整理,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形成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抓不懈。

5.扩宽公开途径。对内公开方面:坚持将本单位内部财务收支、工作人员任免、晋级、交流、奖惩等人事任免事项,均按时限要求通过会议通报、张贴公开栏等形式给予公示。对外公开方面。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及时发布提案议案办理情况、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三留守人员各类补贴资金发放等与公众密切相关、群众关心的信息。重点加大对扶贫领域等与老百姓利益切实相关的信息做到最大程度的公开透明,及时公布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加大行政许可等行政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同时,通过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方便公众查阅相关政府信息。2019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历年累计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具体公开内容

一是全年按照标准下拨农村低保金2837万元,确保他们基本生活有保障。二是依法对城市低保实施动态管理。将名州镇等112户、183名下岗失业职工、老弱病残、低收入或无收入的困难居民按程序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等方式核减城市低保对象529人,目前全县有城市低保对象4601户、7675人;完成对全县城镇低保户年检工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全年下拨城市低保金4500万元。是不断深化五保敬老工作。目前全县有农村特困供养人员1967户、2071人,近年来我局通过新建区域敬老院、推行公建民营、医养结合等模式,集中供养对象达到960多人,显著改善了特困供养人员的生活环境和质量。对分散供养对象我们有效落实监护人职责,要求县镇工作人员定期深入各镇村对散居特困供养人员的生活、住房安全等进行全面检查。全年按标准下拨补助资金1272.5万元。四是扎实做好社会福利工作。全县核定孤儿21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8人,城镇特困供养人员56人,我局严格按政策全面落实他们的政策待遇。积极推进全县“三留守”人员工作,建立“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档案;在农村低保、临时救助等工作中优先考虑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对留守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与补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6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主动公开政府监督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存在问题

1.信息公开意识还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不及时,内容还不能完全满足满足社会公众需求。

2.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和市民的信息互动,公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我局将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努力扩大信息来源,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完善,保证各类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大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同时,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周边县市学习先进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沟通交流,积极寻求,探索适宜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式和手段,探索政府与民众沟通的便利途径,逐步引导群众真正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民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二是进一步优化运行机制。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统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监督等,使政府信息公开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层次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进一步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充实人员配备,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切实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规范有序推动公开工作。

 

 

绥德县民政局

2020119

【网站编辑】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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