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高级搜索
索引号 XXGK-2020-00014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1-21 16:20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绥德县住建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次   打印

一、总体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以树立机关新形象为目标,以保证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行政工作的透明度,拓展政务公开的范围,以求真务实精神,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

强化责任,落实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牵头科室,指定一名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通过明确责任,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工作日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完善制度,确保有章可循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全面、及时公开,所发布的各类信息先由科室负责人进行审核后,再交由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重要信息必须经局长审核签字后才能进行公开,未经审核同意的信息一律不予公开。确定信息可以公开后,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各种无密级的命令、公示、公告、通知等文件及时录入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通过强化监督,严格管理,确保了信息公开质量。通过邮箱共计报送公开文件13个,并公开绥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内设岗位等机构信息和领导分管工作及个人信息简历,以及公开局内财政预算以及决算。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住建局无任何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全年住建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2

2

2

规范性文件

4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5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新闻类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时效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是公开形式单一,缺乏新意,图片和文字的组合编排还有待提高。

三是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只有1人,综合素质及业务能力有待提升。

四是信息的文字使用还存在不准确,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创新思路,真抓实干: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的大事抓紧抓好。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四是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宗旨,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环节,做好“五公开”,督促各下属单位及时公开与民生相关事项,加强政策解读、舆情回应,扩大开放参与,提升公众知晓度,努力为群众提供“看得懂”、“真有用”的信息服务,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

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住建局高度重视,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明确了各处室责任任务,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及时制定了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行政事业性收费:

人防易地建设费

收费标准:十层以上(含十层)按首层面积乘以800(元),九层以下按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三乘以800(元)。

收费依据:根据陕价费调发【200412号,陕价费调发【200419号文及文件精神为加强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人防工程工作,规范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收费行为,有利于促进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的协调发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防防空发>办法》第十一条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应地质,地形,施工条件等原因不能修建的,建设单位必须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核实同意,并交纳人民防空建设费。

 

 

 

绥德县住建局

2020118

【网站编辑】刘强
分享到: